本报讯 (记者张彦刚)我省近期将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进行评估检查。检查评估中对在办学中存在严重问题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限期整改、停止招生等处罚措施。这是记者11月4日从省教育厅获悉的消息。
记者了解到,我省这次2012年度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检查从近期开始,到今年12月底结束。它是对依法批准设立和举办的实施国(境)外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合格性评估。评估的目的是督促中外合作办学坚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的法规原则和政策导向,增强我省教育机构吸收、利用优质教育资源和创新能力,维护学生及其他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推动形成办学者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相结合的中外合作办学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具有较广泛社会公信力的中外合作办学质量标准和保障体系。促进依法办学,提高中外合作办学水平和可持续发展。
中外合作办学评估以办学单位的自我评估为主,在自我评估基础上,省教育厅将组织实地考察评估。自我评估和实地考察应按评估程序与标准,遵循客观公开的原则进行。自评报告须按要求进行公示,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学生、教师以及社会相关方面的共同监督。
评估检查的重点是,中外合作办学行为是否规范;是否按《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教学活动;招生简章和广告是否经省教育厅批准,其内容是否真实准确,有无含糊其辞,误导公众及不负责任的许诺;是否有未向省教育厅备案而擅自和非合作机构进行合作办学行为;是否有以非学历教育名义设点,搞变相学历、学位文凭教育等违规行为。
(原标题:我省将评估检查中外合作办学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