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邱玥)记者从省残联获悉,自2010年起,我省各设区市及所辖县(市、区)逐年按照10%至30%的比例,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工程,到2015年底,全省100个县(市、区)基本实现出行无障碍。
我省将无障碍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城镇化建设内容,加强民航、铁路、交通、教育等行业无障碍建设。积极推进小城镇、农村无障碍建设,将无障碍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危房改造及城镇化建设的内容,与小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从源头上把好关。加快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新建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和养老、托养等服务机构必须全部符合无障碍要求,“十二五”期间,对不符合无障碍规范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将全部改造完毕,同时每年为1000户城乡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提供补助。
(原标题:2015年实现出行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