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新闻 时间: 2012-12-06来源: 信息时报 作者: 梁浩烨


□信息时报记者 梁浩烨 通讯员 李有军
谎称搭乘摩托车、实为抢劫摩托车,车主反抗却遭致杀身之祸。2009年至2011年,犯罪分子曹进刚在惠州东莞两地多次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并致三人死亡。近日,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了该案件的一审判决情况,被告人曹进刚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3年持刀抢劫4次
据通报,2009年6月24日凌晨5时许,被告人曹进刚携带一把匕首窜到惠州市陈江街道办事处大富豪酒店门口,骗租被害人曹义军驾驶的摩托车(车牌为赣C8R528,价值人民币3420元)。当车行至陈江街道办事处五一村学湖洋小组村道路段时,曹进刚持匕首威胁曹义军将车停下,并对其实施抢劫。后因曹义军反抗,曹进刚持匕首捅刺曹义军的身体数刀后,致使曹义军死亡。
2011年2月23日20时许,被告人曹进刚携带一把匕首窜到惠州市陈江街道办事处陈江医院对面,骗租被害人黄政武驾驶的摩托车(车牌为赣C30S51,价值人民币5659.85元)。当车行至陈江五一大道荷兰小城附近路段时,曹进刚持匕首威胁黄政武将车停下,然后往黄政武身上捅刺多刀,黄政武持其摩托车上的水管反抗并将曹进刚赶跑。
2011年2月23日22时许,被告人曹进刚抢劫黄政武的摩托车未果后,又持匕首来到惠州市陈江街道办事处可口可乐厂附近骗租被害人代礼伟驾驶的摩托车(车牌为皖S27499,价值人民币1164.75元)。当车行至陈江大道港湾酒店附近一村道时,曹进刚持匕首威胁代礼伟停车,代礼伟反抗,曹进刚便朝代礼伟的颈部捅刺一刀。代礼伟受伤后跑至港湾酒店一楼潮粤海鲜城门前倒地死亡。
2011年3月25日,被告人曹进刚与张明五(另案处理)商量抢劫后,携带一把匕首从东莞市塘厦镇来到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伺机抢劫。当晚22时许,曹进刚和张明五在仲恺高新区大荣购物广场门口骗租被害人廖小保驾驶的豪豹牌摩托车(车牌为桂BQC208,价值人民币4680元)。当车行至仲恺高新区惠新下罗村惠河高速公路东侧泥路时,曹进刚和张明五对廖小保实施抢劫。廖小保反抗,张明五便持匕首朝廖的头部等部位捅刺多刀,然后将廖丢弃在路边草丛。次日上午7时许,被害人廖小保在现场被人发现时已经死亡。
被判死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审理,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曹进刚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此外,被告人曹进刚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康书美、曹文龙、曹文浩、张安秀经济损失人民币641554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代明刚经济损失人民币875634.1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宋绍松、廖秀莲、廖燕想、宋微微、宋微丽经济损失人民币768064.5元。
(原标题:谎称租车实为抢劫3年杀害3摩的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