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毕业生杀男童伏法

2012年12月07日07:19  信息时报

   大洋新闻 时间: 2012-12-07来源: 信息时报

  信息时报讯 据《北京晨报》报道,被女友抛弃、创业失败、司法考试落榜,在经历了一系列打击后,30岁的北大法律系毕业生连勇把不满情绪发泄在了素不相识的11岁男孩乐乐(化名)身上。就因为乐乐玩耍时不小心撞了连勇一下,连勇便把孩子骗回家残忍杀害。连勇本人也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法院判处死刑。近日,在验明正身后,连勇被执行死刑。

  连勇的老家在山东聊城,他出生于1981年,还有三个姐姐,作为家中唯一的男孩,从小备受家人关爱,曾是家里人的骄傲。连勇在完成本科学业后,又通过自学考试,拿到了北京大学法律本科学士学位。毕业后,连勇留京工作、创业,但打击随之而来,创业失败,司法考试没通过,看到连勇一事无成,女友也离他而去。

  为了省钱,连勇独自租住在北京昌平区回龙观镇定福皇庄村。2011年11月14日下午,因为负担不起500元房租,连勇外出找房子住。17时许,他在回家路上遇见几个男孩在街上踢球,路过时,男孩乐乐无意中撞到他身上。而这个无意的举动,让心情不佳的连勇觉得“连小孩子都敢欺负我”,于是产生了要教训一下男孩的念头。打定主意后,连勇以家里有小乌龟为名,把乐乐骗至其租住地,将孩子勒死后又把尸体掩埋。

  几天后,连勇在孩子家经营的小超市门口上贴了张纸条,写道“想知道孩子在哪里,发短信到158×××”。后来有人给他发短信,连勇找乐乐家人要了15万块钱。11月22日,连勇在取钱时被抓。

  案件开庭审理时,乐乐家人当庭表示,不要赔偿,只要求判处连勇死刑。北京市一中院审理后以故意杀人罪和敲诈勒索罪并罚判处连勇死刑,并同时判决其赔偿死者家属60万余元。

  

  (原标题:北大毕业生杀男童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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