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十八大 关键在结合河南实际做”系列评论之八
□新言
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其中政治局委员出行一般不得封路清场、要精简会议和简报、力戒空话套话、不出席剪彩、会议应根据新闻价值进行报道等,受到舆论高度评价。
“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党的所有领导干部都需要切实改进文风、会风和工作作风。因此,八项规定可以说是全党上下密切联系群众的“发令枪”。只有以良好的党风带动政风民风,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党的执政环境不断有新的变化,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只有进一步增强,才能抵御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十八大报告将“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的创造活力”作为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一项重要内容。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结合实际,河南应勇于探索和实践。公推票决差额选拔县级党政正职、票决13名正市厅级干部人选、公开选拔20名副厅级干部等,河南这些年的实践所取得的良好效果也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民风看政风,政风看党风。目前,中原经济区建设进入了整体推进全面实施的新阶段,学习十八大精神,建设中原经济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在党、核心在党。在这个伟大历史进程中,要牢牢把握党的建设主线,在科学发展的实践中以对人民负责的形象、推动工作的形象、清正廉洁的形象来体现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在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机制氛围中来体现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在建立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中来体现党的先进性纯洁性。
河南一直在探索和创新,对各级党组织来说,要巩固深化用领导方式转变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学习交流和创新实践成果,持续转变思想观念、方式方法、工作作风,为党内民主和党风建设做出更多的实践和探路。一键分享到【网络编辑:郑国锋】【打印】【顶部】【关闭】
(原标题:坚持党内民主方向 河南应勇于实践探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