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胡明)记者昨天从中山市法院获悉,曾6次骑车猥亵女性的大信电动车“袭胸男”黄某因犯强制猥亵妇女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被告人黄某上诉后,近日二审维持了原判。
据悉,2011年6月某天早上8时许,黄某驾驶电动车到中山市莲塘路天门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门口处,见被害人宋某路经该处,遂骑车从宋身后靠近,乘宋不备伸手抓摸宋臀部一下后逃离现场。
今年3月3日晚上11时许,黄某驾驶电动车到中山市石岐区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北门门口处,见被害人谢某银站在该处,遂骑车从谢身后靠近,乘谢不备伸手抓摸谢的臀部一下后逃离现场。由于天气炎热时,女性着衣较少,黄某频频作案。在此后的3月4日、5日、6日,黄某故伎重演,多次猥亵妇女。
3月6日下午4时许,黄某驾驶电动车到中山市石岐区龙腾路红绿灯往东20米的绿道处,见被害人陈某君路经该处,遂骑车靠近陈,趁陈不备伸手抓摸陈乳房一下后逃离现场。
当天,在新浪微博上的一条“大信电动车男频频袭胸”微博引来众多网友的转发和关注。据悉,本案中有1人被猥亵3次后才“忍无可忍”报警。市公安局石岐区分局获悉情况后,迅速组织警力开展案件查处工作。
3月7日,黄某在其位于石岐区桑基巷3号住所内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其上述罪行。公安人员发现,视频中黄某所穿的白衬衫正是餐厅的工作服,并从其住处缴获作案用的“上海安骑”牌绿色电动车一辆等物品。
经审讯,嫌疑人黄某对其在石岐区莲塘北路、莲员东路等地骑电动车猥亵过路女青年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今年28岁的黄某是石岐人,初中未毕业就辍学,并在大信附近一家餐厅做送菜员。在餐厅做服务生时屡屡受气,但因性格内向,对朋友缺乏信任感,并没有找朋友倾诉。时间久了,黄某心中有一股怨气,找不到发泄的办法。其突发奇想,欲骑电动车猥亵女性以寻求刺激,今年3月3日在大信新都汇附近初次得手后便一发不可收拾。
据他交代,一般选择下班时间作案,寻觅相貌、身材较好的年轻女子,锁定目标后驾车靠近,趁被害人不注意时抓摸其胸部或臀部,先后6次骑电动车猥亵女青年,地点均在大信附近。
(原标题:电动车“袭胸男”获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