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规划许可,擅自在楼顶修建砖混结构的房屋、搭设彩钢棚。昨日,锦江区北三巷49号院和二环路东四段426号的3处楼顶违建被依法拆除。
据介绍,三处楼顶违建共约60平方米,3处业主未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擅自在其楼顶修建,属违法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市规划条例〉》的规定,从今年8月17日起,市规划执法监督局先后向这3处的违建业主发出了《责令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设通知书》、《责令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公告》、《履行规划行政决定催告书》和《强制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责令这三处违建业主于今年9月1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建设。但他们未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昨日,市规划执法监督局会同锦江区政府、龙舟路街道办事处组织执法人员、民工60余人,对这3处楼顶违建依法实施拆除。
成都晚报记者 谭立鹏
(原标题:三处楼顶违建昨被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