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街头散发“黄”书 引来行人怒声一片

2012年12月07日15:00  大河网
信阳街头散发“黄”书引来行人怒声一片

  图为中年妇女在十字路口发医疗广告的杂志(李凯 摄)

信阳街头散发“黄”书引来行人怒声一片

  图为中年妇女往电动车里放杂志(李凯 摄)

信阳街头散发“黄”书引来行人怒声一片

  图为中年妇女在迅速的分发杂志(李凯 摄)

信阳街头散发“黄”书引来行人怒声一片

  图为信阳街头发放的部分非法医疗杂志刊物(李凯 摄)

  大河网讯(记者 肖宏伟 通讯员 李凯) 近半年来,在信阳市区各主要路口处总是看见有人散发《仁爱·知音》、《同济之友》、《健康》、《博士男科》等各类医疗广告。

  这些杂志大量散发给市民后,不仅影响广大青少年的身心健康,还给社会治安、环境卫生等都造成恶劣影响。信阳街头散发“黄”书的行为,深受广大市民群众的诟病。

  镜头一:

  上午8时30分,正值上班高峰期。信阳市大庆路与申城大道交叉口,东南西北四个人行路口分别站着发放杂志的中年妇女。她们手中抱着一沓杂志,身边还有厚厚两摞。红灯时,她们迅速上前派发手中的杂志。速度很快,手中的杂志在绿灯亮之前分发完毕。接着,摆在地上的杂志又很快被拆开。短短的几十秒钟,杂志有序的被分发。

  在她们的分发过程中,记者看见搞笑的一幕:她们只给过路的女士发,男士概不分发。记者好奇上前索要杂志,中年妇女说道:“这是妇科医院的,不发男的。”

   镜头二:

  上午11时25分,正值下班高峰期。信阳市民权路与东方红大道交叉口,几位中年妇女依然有序的站在各个路口。其中有个身穿红色大衣的妇女穿梭在慢车道中间,一手抱着一沓杂志,一手快速的将医疗广告的杂志扔进路人的电动车里,未仍进车上的杂志就被后来的车子碾压在地,发书妇女对此视而不见,扭头走开继续发放杂志。

  镜头三:

  下午14时整,正值上班高峰期,信阳市中山路与东方红大道交叉口,一位妇女本想杂志仍到了小女孩的车上,小女孩见状,加速行驶。本想躲避妇女发来的杂志,怎料车速过快,又转弯过急,车头直接撞向了左边的自行车上。发书妇女见状,大步离开。若无其事的继续发放。

  当街采访市民

  “这些当街发放垃圾杂志的人,真的很让人厌烦。都好久了,没有一个部门出来制止。不仅有愧宜居信阳的称号,还给交通造成的很大的隐患。这样的免费杂志,很多内容都很露骨,根本不应该在街头流传。里面的有些内容连大人都看不下去,这样的刊物对孩子的身心健康肯定会造成不良影响”,吴先生气愤的说。

  “这就是现在升级版的城市牛皮癣,从前只是贴在墙上,现在直接穿梭在马路间,见人就发,我都不想要,还非硬塞给我。每次回家,都能装满一篮子垃圾广告”,李女士说。

  “看那里面的广告就像骗人的。私立医院谁会去?反正我肯定不会去的。一点保障都没有,如果真是生病了,还是会选择大医院的”,张女士说。

  “每次都看见他们几个从早到晚的发,发完了她们拍屁股走人,捆书的绳儿和牛皮纸就仍那。我还得给他们打扫。有时我就把那些路人仍掉的杂志捡回家自己卖了,一摞书也能卖好多钱哩”,环卫工人孙大爷对记者说。

  记者随便翻阅了一本广告杂志,整本书未发现国内统一刊号和广告经营许可证编号,只有少数杂志在封面标有“冀出内准”字样。“无痛人流180元”、“修复处女膜80元”等虚假广告,其内容低俗、暴力、露骨。

  随后,记者联系到仁爱和同济两家私立医院,接线员说他们只是负责接线的。具体情况一问三不知。

  记者拨通了信阳市工商局商管科的电话,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类刊物属信阳市文化局监管,他们只负责查处杂志非法内容后就挂断了电话。随后,记者拨通了信阳市文化局出版科的电话,工作人员说:“打给文化执法大队吧,我们这是机关办公室电话。”随后记者拨通了文化执法大队电话,电话里办公人员告诉记者,之前有市民反映过这个事情,此事正在跟领导商量,随即就挂了电话。这种“踢皮球”工作作风,让记者很无奈。

  最后记者报着最后一丝希望,联系了城管局执法大队浉河大队。办公室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事我们在加紧的整治中,加大力度排查,发现此情况坚决没收,也希望市民不要接这些广告杂志。”

  据解到,此类医疗杂志无任何相关部门审批手续,属非法出版物。这些“内部刊物”属于非法出版物。它主要是一些医疗机构为了宣传自己的医疗设备、技术等,以故事的形式来吸引读者,从而达到一定的宣传效果,而这些故事或内容都不规范,有的还不健康,也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记者从网上搜 “街头杂志”时发现,现在全国很多城市都有此类非法医疗广告杂志横行街头,不仅扰乱了人们的生活秩序,还有可能耽误患者的正常治疗。面对泛滥的非法医疗报刊,是谁在制作、发行?有关部门应该如何治理?

  希望此事能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大河网信阳频道将继续关注此事。

  友情链接:国家期刊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明确规定: 创办正式期刊,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六条的要求提出申请书,并须写明期刊的名称、刊期、开本、篇幅、发行范围等主要事项,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批。

  (原标题:信阳街头散发“黄”书 引来行人怒声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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