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粮林甸库火灾 6人被追刑责

2013年08月01日00:00  北京青年报

  新华社电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7月31日通报,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林甸直属库“5·31”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已经安全监管总局、监察部审核批准,认定为责任事故,对涉嫌犯罪的6名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9名责任人分别依规依纪给予处分。

  根据调查结果和有关法纪规定,对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林甸直属库主任、法定代表人郜彦平和副主任于国春、罗洪权等6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给予中储粮仓储管理部部长庞映彪降级处分;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杨宝兴,副总经理刘杰和仓储管理处处长麻志伟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大庆市公安消防支队林甸消防大队长于立忠记过处分;林甸县副县长李洪杰记过处分。责成中储粮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

  (原标题:中储粮林甸库火灾 6人被追刑责)

分享到:
保存  |  打印  |  关闭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 【新闻】胡耀邦之女发声明否认涉葛兰素史克案
  • 【体育】中超-孙祥百场破门 恒大3-0十人国安
  • 【娱乐】美导演性侵5亲生女产6子:为保血统纯正
  • 【财经】胡耀邦之女发声明否认涉葛兰素史克案
  • 【科技】苹果公司CEO密会国内三大运营商
  • 【博客】冯仑:2020年卖售价不到一万精装房
  • 【读书】数额巨大遭质疑:中国对外援助60年变迁
  • 【教育】台大老师课程爆红:用生命卖萌(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