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说明
2003年,长沙市总体规划编制完成以后,长沙市城乡规划局组织编制了相关管理单元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2012年,长沙市总体规划进行了修改,目前已完成送审稿成果。在新的开发建设形势和规划背景下,市规划局组织开展了对原有控规的修编工作。
本次控规修编的重点是落实总体规划,并对原有控规中的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设施和公用工程设施等内容进行优化提升。
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与民主性,现将该规划方案进行公示(详细资料请登录长沙市城乡规划局网站www.csup.gov.cn),请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反馈方式详见各版——编者注)。公示时间为30天。
长沙市城乡规划局2013年10月25日
热点问答
1、何为总规、控规?两者是什么关系?
答:我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城市法定规划包括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层次,其中详细规划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总体规划是确定一个城市的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和进行各项建设的综合布局和全面安排,还包括选定规划定额指标,制订该市目标及其实施步骤和措施等工作。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规划行政许可、实施规划管理的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出让应当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一)土地使用性质及其兼容性等用地功能控制要求;(二)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用地指标;(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的用地规模、范围及具体控制要求,地下管线控制要求;(四)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黄线)、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绿线)、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紫线)、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蓝线)等“四线”及控制要求。
总规是控规的上位规划,控规必须以总规为依据,落实总规中确定的强制性内容。控规也是我国城市规划实施与管理的核心依据。
2、此次控规编制公示了27个片区,还有部分区域为何没有纳入此次控规编制范围?
答:根据我局的编制工作计划,本次控规编制公示的27个片区范围主要集中在长沙市城市主城区的核心区域,其他部分控规也将在后续时间按计划陆续编制和公示。
3、各个片区的功能和定位是如何确定的?
答:片区的功能和定位主要依据总体规划确定,根据各片区在城市中承担的主要功能,以及各片区用地类型等条件进行综合判断。通常,各个片区的功能均相对比较综合。
4、控规已确定的内容还会调整变化吗?
答:控规一旦经过市政府审批通过,其确定的内容指标不得随意修改,如要修改,需严格按《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程序重新报原审批机关审批。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的(如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内容),应当先修改总体规划。
5、什么情况可以修改控规?
答: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组织编制机关可以依法组织修改:(一)总体规划修改后需要修改的;(二)重大建设项目选址影响规划用地布局的;(三)规划的主要内容在实施中发现明显不适当的。”
(记者 章盛莉 整理)
(原标题:长沙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