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通讯员赵大海报道)2011年8月10日下午,盘女士在新疆哈密市某小区散步时接到电话,对方是在公园健身时认识的舞伴徐某,徐某称要借千余元看病,并允诺写借条。碍于情面,盘女士回家取钱后,将3770 元交到徐某手中。
后来,盘女士无法联系到徐某。几经周折,盘女士打听到徐某借钱是为了筹集赌资,后托人找到徐某,可徐某不承认自己曾借过盘女士的钱。交涉无果后,盘女士将徐某告上法庭,此案经哈密铁路运输法院审理后,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徐某向原告盘某归还借款。
调解书生效后,徐某再三找借口拒绝还款,盘女士提出执行申请。2014年1月20日,徐某终于将所欠的案款交到法院。
法官提醒:与不太熟悉的人相处时,若涉及财物须慎重
(原标题:新疆哈密市:交友不慎被骗数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