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百度网)
天山网讯(记者刘雪薇报道)“我在准噶尔商场门口的摊点买的榴莲,明显缺斤少两。对这样的不良摊贩,我该怎么办”5月27日,家住新疆克拉玛依市红旗小区的翟先生致电本报热线反映。
无照商贩缺斤少两,市民难维权
翟先生告诉记者,近段时间,他多次经过准噶尔商场门口时,都看到一辆皮卡车在卖榴莲,有不少市民购买。于是有一天他也上前挑选了一个榴莲。
“榴莲上称的重量是3公斤300克。付钱后,摊主问我需不需要剥榴莲皮,我说不剥,可摊主不乐意似的,一直劝我剥榴莲皮。我不愿意剥,便赶紧拿着榴莲离开。”翟先生回忆说。
回家的路上翟先生越想越起疑:摊主为什么非要劝他剥榴莲皮,难道电子称有问题
为了证实自己的想法,翟先生立即去附近的超市重新称了榴莲的重连结果只有2公斤600克。
“我是按每公斤20元的价格买的榴莲,摊主称的重量比实重多出了700克,就等于是多收了我14元钱。难怪那摊主非要我剥榴莲皮,因为剥了皮后,即便消费者怀疑他的电子称有问题,也没法再知道榴莲原本的重量了。”翟先生气愤地说。
翟先生回到准噶尔商场门口想找摊主退回榴莲,但那辆卖榴莲的皮卡车已不见踪影。
市民郑女士也于5月27日致电本报热线,因为她遭遇了与翟先生类似的情况。
5月23日,郑女士在南林早市旁的一家流动摊位上买了块牛肉。等回到家,她才发现商贩“以假充真”,所谓的“牛肉”其实是猪肉。
郑女士发现被骗后,立即赶回那家摊位将猪肉退回,摊贩主动把钱还给了郑女士。
“我指责那位商贩故意用猪肉充当牛肉卖,但商贩辩解他是因为不小心才将猪肉看成了牛肉。我根本不相信他的解释,但也没办法。”郑女士说。
事后,翟先生和郑女士都提出疑问,在这种流动摊点上买到假货或者缺斤少两的商品,他们应该怎么维权有没有相关部门管理这种流动商贩
律师呼吁:选择有执照的商家购物
5月28日,记者首先联系到了12315新疆消费者协会。
一名接线员告诉记者,遇到没有营业执照的流动摊贩,消费者想维权,只能通过拨打当地执法局举报电话,由他们负责处理类似事件。而消费者协会或者工商局只能为那些在有营业执照的商店里消费的消费者维权。
随后记者又联系到12319市执法局城管举报电话。
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市民向12319举报流动摊贩后,城管人员会到现场对流动摊贩进行劝说,或者没收摊贩卖的商品等,以这些方式对流动摊贩进行相应的处罚。
那么,没有营业执照的流动摊贩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后,消费者真的无法维权吗带着这种疑问,记者联系到市先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吕卫华。
吕卫华说,遇到类似问题,消费者首先可以尝试与流动摊贩协商解决,难以和解的可请求消协调解。但消费者在无营业执照的摊点购买商品,这类行为本身就存在过失。因此消费者即使想要进一步申诉或者提出诉讼,也会比较难解决。
吕卫华建议市民,最好是到有营业执照的商铺或信誉较好的地方买东西,不要因贪图便宜或者方便而在无照的流动摊点买。若选择在无照的流动摊点买东西,消费者一定要看清楚商品的包装等信息,否则一旦质量出现问题将无从维权,甚至被伪劣产品伤害人身安全。
(原标题:新疆克拉玛依:流动摊点卖东西缺斤少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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