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信办:我国将建立网上信用记录 完善奖惩机制

2014年10月24日23:10  新京报 收藏本文
中宣部副部长、中央网信办主任、国家网信办主任鲁炜 中宣部副部长、中央网信办主任、国家网信办主任鲁炜

  新京报快讯(记者李丹丹)四中全会公报出台之后,多部门落实中央精神。昨日下午,中央网信办就推进网络空间的法治建设召开座谈会。中央网信办主任鲁炜在会上介绍,我国将建立网上信用记录,完善褒奖与惩罚机制。

  网络监管部门将设法律顾问

  鲁炜在昨日的发布会上表示,网络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部分,要发挥法治对网络建设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将网络行为纳入法治化轨道。对此,鲁炜提出了“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

  据他透露,我国将建立网民和网上组织的信用记录,完善褒奖机制和惩戒机制,使遵法守法成为全体网民的自觉追求和行为。

  在发布会现场,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高子程表示,应该在各级机关如网络监管单位、刑事处罚机关等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他认为,律师懂得网络,政府应该利用律师的资源,推动网络空间向前进步。

  对于这一建议,中央网信办主任鲁炜当场采纳,表示将请律师担当网络法律顾问,参加网络管理和网络立法,并为一些重要议题提供咨询。

  在座谈会现场,鲁炜表示,依法治网应该结合中国的实际。他认为,互联网应是一个既讲自由,又讲秩序的空间。“每个人都有发表言论和表达看法的自由。但是同样要讲秩序,一个人自由不能建立在别人的不自由之上。”

  此外,鲁炜透露,我国将加强互联网立法,“依靠严密的法律网来打造规范的互联网。”

  专家呼吁完善网络立法 发挥行业自律

  近日,有关前原云南省委书记高严是高岗之子的网络传言出现,高岗家人予以辟谣。在昨日的座谈会上,律师徐家力就透露,近日接到高岗之子的电话,向其咨询建议。

  徐家力表示,网络谣言取证困难,取证费都需要1万多。他提出,网络监督执法力度弱,电子取证受到调查权的限制。

  “网络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成为多为参会专家的共识。多位与会专家认为,我国需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工作,而互联网领域的治理需要多维度参与,如建立行业联盟,加强自律。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院周汉华提出,现行制度的制定在很早之前制定,很多问题没有考虑到,而一些制度的执行效果也不尽如人意。

  对此,他建议,尽快制定并出台国家互联网立法的专门规划,搭建互联网领域的基本法律架构,为依法管网奠定法律基础。周汉华认为,应尽快制定网络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则。

  中国传媒大学政治与法律学院教授王四新认为,网络空间的法治建设应考虑技术标准与法律标准的统一。“法治化容易偏向规则体系的建设,而对网络产业和网民的规范和指导,更应注重一些主导性因素的技术标准。”

  他提出,网络的法治建设要在熟悉网络技术和掌握网络标准的前提下,“如果没搞清楚,纯粹靠法律来约束,可能犯一些主观性的错误。”

(原标题:中央网信办:我国将建立网上信用记录)

(编辑:SN117)

文章关键词: 互联网 网上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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