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核心提示《《
昨日,我市警方通报了3起今年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案例,均与大货车有关。警方提醒,大型车辆由于自重大、视野差等多种因素,属于道路上的“高危”车辆,驾驶员一定要时刻注意行车安全,市民在遇到此类车辆时,也要提高警惕,保持距离。
【案例一】
重型货车闯红灯
撞死正常过街大妈
今年1月12日,在广陵区太平洋岗发生了一起惨烈的事故。一名女子在骑电动车正常通过斑马线时,被侧面的一辆闯红灯的大货车撞倒,经抢救无效死亡。
警方调查得知,驾驶员孙某今年49岁,其驾驶的是一辆号牌为苏MM6XXX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死者为今年54岁的女子赵某,是李典镇居民。
当天早晨7点50分左右,赵某骑电动车抵达位于S356省道与太平洋大道的交叉口处,此处是东西走向,双向四车道且有信号灯控制。事发时,路口的绿灯亮起后,赵某骑电动车由南向北正常过马路,突然从侧面由西向东方向冲出来了一辆大货车,重重将赵某撞倒,致其死亡。
通过调查警方认定,孙某驾驶的重型货车不符合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标准,且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红灯亮时继续通行,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因素,承担全部责任;死者赵某无责。
【案例二】
疏于观察没减速
大货车右转弯撞死骑手
第二起事故发生在今年2月24日。当天上午8点20分左右,在广陵区江阳东路与施井路交叉口发生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大货车在转弯时撞倒电动车骑手方某,方某经东区市一院抢救无效,当日死亡。
经过调查,大货车驾驶员为今年35岁的韩某,肇事车辆号牌为苏K50XXX,是一辆重型普通货车。当时,韩某驾驶车辆由南向北抵达了事发路口。在右转弯的过程中,恰好方某在其右侧通行,韩某疏于观察,在几乎没有减速的情况下撞倒了对方。
最终警方认定,韩某在驾车行驶过程中,未能注意观察路面车辆动态,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承担全部责任;方某无责。
【案例三】
骑车女被卷车底
头部遭碾压不幸身亡
7月1日下午3时50分许,宝应泰山东路与画川路交会处发生一起事故,一名骑车女子被货车卷入车轮,头部被碾,不幸身亡。
据事发现场附近的摊贩称,当时只听见了一声急刹,随后一辆大货车停了下来,但路过的一名骑车女子却不见了踪影。意料到可能出了车祸,附近的摊贩和路人上前查看,发现骑电动车的女子躺在车后,头部被碾严重,流了一滩血。
接到报警后,当地警方与120急救人员迅速赶到了现场,但不幸的是,女子已因伤势较重身亡。
据目击者称,当时女子和大货车是同向行驶的,而货车在转弯过程中发生了事故。目前,对于事故详情及责任认定,当地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说】
超载、疲驾现象多
多数事故发生在转弯时
警方介绍,近年来,涉及大货车的重大交通事故时有发生,这其中,大货车本身的问题较多。首先,一部分驾驶员为了一己私利,“多拉快跑”,超载的现象比较普遍。部分货运企业或车主为减少运输成本,提高效益收入,全然不顾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机动车核定运载量和严禁超载行驶的规定,明知核载数量却硬是成倍地装载,从而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留下了血的教训。
其次,一些驾驶员心存侥幸逃避检查,且自身的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疲劳驾驶屡禁不止,“人拼命赶时间、赶路程,从而导致疲劳过度、睡眠不足、精神不集中等现象,对于一些突发情况反应变慢,甚至处理不当,最终酿成车祸。”
警方介绍,从事故案例来看,许多都发生在车辆转弯的过程中,在视线受阻的情况下,更需要驾驶员小心谨慎。 通讯员 祝隽 记者 刘宁
【给您提醒】
遇到大车,离它2米远
“无论是电动车还是轿车,在道路上遇到大货车时,一定要保持谨慎,有时宁愿慢一点,也千万不要抢行。”警方表示,从客观上来说,大型货车车身长,转弯时司机有一定的视觉盲区。此外,还会产生一定的内轮差,车厢长10多米的货车,转弯时,内轮差往往超过1米多。
如果驾驶车辆离大型货车前轮很近,前轮过去了,1米多范围内,会被后轮碾到,而货车司机仅凭后视镜是难以观测到右后方的区域的。
“特别是电动车、自行车和行人,体积相对车来说较小,更加难以及时观测到车边异常。”警方特别提醒,遇到大型货车时,尽量离远一些,2米以上距离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