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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车 白天首小时4元

小型车 白天首小时4元
2018年01月21日 07:56 扬州晚报

    本报讯(记者 陈高君)记者昨从市物价部门获悉,我市将核定商城国际大厦和花园国际大酒店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现将有关拟定标准向社会公布。

    根据相关规定,拟定标准如下:商城国际大厦停车场所属区域为二类区,实行政府定价,收费方式为计时收费,室外停车场拟定标准为:小型车白天首小时4元,首小时后2元/小时,夜间首小时2元,首小时后1元/小时;大型车白天首小时5元,首小时后3元/小时,夜间首小时2.5元,首小时后1元/小时。室内停车场拟定标准为:小型车白天首小时4元,首小时后1元/小时,夜间首小时2元,首小时后1元/小时。

    花园国际大酒店停车场所属区域为二类区,实行政府定价,收费方式为计时收费,拟定标准为:小型车白天首小时4元,首小时后2元/小时,夜间首小时2元,首小时后1元/小时;大型车白天首小时5元,首小时后3元/小时,夜间首小时2.5元,首小时后1元/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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