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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库伦旗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共库伦旗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8年05月04日 11:56 内蒙古纪检监察网
原标题:中共库伦旗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7年10月9日至11月30日,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对库伦旗委进行了巡视。2018年1月11日,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库伦旗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 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

  (一)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旗委通过召开旗委常委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活动等方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传达学习了自治区党委书记李纪恒同志在听取自治区第十届党委第二轮巡视汇报时的讲话精神,深化了“巡视是政治体检,整改是政治任务”的理解认识,增强了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坚定性和自觉性,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统一到中央政治巡视要求上来。全旗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能够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积极参与整改,把巡视整改作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坚持以上率下,强化组织领导。旗委牢牢把握政治方向,自觉履行主体责任,成立了由旗委书记门德白乙拉任组长,旗委副书记、旗政府旗长张立峰和旗委副书记吴青海任副组长,其他常委任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旗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议、整改动员部署会议、整改调度会议等会议24次,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统筹推进巡视整改落实。门德白乙拉同志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视整改工作负总责、全面抓,亲自主持研究整改方案,带头认领整改任务,统筹调度整改工作,切实解决重点问题,为各级领导干部作出了表率;其他旗委常委主动领任务、担责任、牵头抓,细化整改措施,加强跟踪督办,全力落实整改任务,充分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旗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和法院、检察院党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级党委(党组)迅速行动、积极作为,按照旗委统一部署扎实开展整改工作,形成了旗委统揽、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

  (三)细化分解任务,全面抓好整改。坚持全面整改与专项整改相结合,对巡视反馈的9个方面24项问题进一步细化,在整改方案中确定了44个具体问题,并逐一明确牵头领导、牵头部门、责任部门,逐一剖析原因,研究制定133项整改措施。建立了“具体问题、整改责任、完成时限、追责问责、制度性成果”五张清单,对反馈的每一个问题追根溯源,既注重问题整改过程,更注重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力求解决一个问题、销号一个问题、规范一项工作。全旗各级党组织主动认领问题,逐项列出清单,明确整改责任,持续精准发力,为全面深化整改打牢了基础。

  (四)强化调度督查,狠抓工作落实。旗委建立了“一周一调度、一周一汇编,定期督导、及时提醒”的跟踪督导机制。旗委领导包联苏木乡镇场、旗政府分管领导包联分管部门,逐项压实整改责任,逐项落实整改措施,逐项督查跟踪进度。旗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调度整改推进情况,编印巡视整改周报汇编,及时下发提醒函。先后派出5个督查组,对全旗各苏木乡镇场、部门单位开展4轮督导检查,推动各项整改任务有效落实。

  (五)严肃追责问责,见人见事见底。坚持有责必追,盯紧问题线索,敢于动真碰硬。针对反馈问题,旗委约谈处级领导干部17人次、科级干部84人次;各苏木乡镇、有关部门约谈党员干部373人次;6名处级领导干部在党委(党组)会上作出深刻检查,31名党员干部在所在部门、支部作出检查,其中科级干部25人;对53个部门单位在全旗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给予党政纪处分39人;给予组织处理6人;立案审查、审理18人;移送法院起诉1人,刑事处罚2起6人,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中形成了有力震慑。坚持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巩固提升整改成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出台制度性、规范性文件58件,形成了巡视整改长效机制,有力推动了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和常态化,为全旗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政治保障。

  二、聚焦政治任务,从严从实推进整改落实

  旗委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选人用人和意识形态等9个方面24项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坚决整改,切实做到了巡视整改任务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核心作用

  1. 提高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力度。一是巡视反馈的37起矿产资源越界开采和无证开采、非法改变占用农(林)地、中央环保督查组交办及私挖滥采案件,已结案25起,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9起,下发处罚决定书2起,正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起。二是旗委中心组深入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塞罕坝林场建设者的感人事迹重要指示精神等方面内容,全旗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了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了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三是编制了《库伦旗2017年—2019年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总体规划报告》《库伦旗矿产资源规划》,制定了《库伦旗2018年林业生态建设行动计划》《库伦旗2018年经济林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了《加强环境保护与公安部门执法衔接配合工作方案》,严格执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四是开工建设了总面积42平方公里的朱占艾里小流域、骆驼沟小流域等国家重点水土保持工程;完成了1.8万亩小流域综合治理;草原围栏建设面积达到285万亩,人工饲草地建设面积达到47万亩;完成春季造林10.3万亩;全旗186个嘎查村全部开展了草原确权承包工作,确权面积399.27万亩,涉及农牧户35286户。五是严格执行水土保持动态巡察制度,加强了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保护;对全旗矿山进行了巡察,更新了矿山企业档案,进一步规范矿山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开展了2018年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刑事立案15起,行政立案48起,治安案件3起,纠纷处理或移送相关部门处理31起;完成了2010—2015年查处的所有开垦草原案件逐案逐块实地检查核实工作,61起案件的草原植被已恢复,9起案件签订了恢复保证书,5起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实行环境保护“网格化”执法制度,对全旗重点企业开展了环境安全风险隐患大检查,检查企业32家,3起环境安全隐患和问题已整改并销号,完成了水泥、制糖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核发等工作。

  2. 整治违规制定奖励政策,发放奖金问题。2018年1月30日、2018年2月2日,旗委常委会、旗政府常务会相继学习了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党政干部引进资金、项目按当地政策获取资金等物质性奖励问题如何处理答复》,并按程序废止《中共库伦旗委员会关于印发库伦旗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励暂行办法》,违规发放的奖励资金已全部收缴。

  3. 严格决策程序,严把决策关。旗党政班子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以政府旗长办公会代替旗委常委会”问题进行剖析反思、深挖根源、汲取教训;旗委印发了《中共库伦旗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库伦旗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中共库伦旗委员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试行)》;旗政府制定了提请旗委常委会研究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决策主体和决策程序,对因未及时提交旗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造成重大决策决定失误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 加强招商引资论证和监督。一是旗委、旗政府成立了银沙湾景区项目重组专项推进组,在多方洽谈的基础上,拓宽合作范围,已与两家企业深入对接洽谈,目前正在做进一步论证;进一步加大景区宣传推介力度,积极搭建银沙湾景区重组合作平台,计划近期在北京举办库伦旗文化旅游推介会、银沙湾景区专场推介会,现已委托国家行政学院欣正实业公司策划推介会方案。二是针对园区停产半停产企业,成立了工业园区“僵尸”企业盘活、清理工作组,逐一与企业负责人对接沟通,进一步了解情况,摸清底数,按照“一企一策”原则,通过内引外联,以企业转让或入股、挂靠、合作经营等方式,对工业园区内停产半停产企业进行逐一盘活;对因债务问题被法院查封的企业,旗政府正通过司法程序妥善处置。三是为解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大马拉小车”问题,成立了重点项目推进组,对因生产原料不足、生产时间短等问题未能满负荷生产的2个企业,通过政策扶持和调整产业结构,有效提高企业生产量,延长生产周期;通过盘活停产半停产企业,提高污水处理厂利用率;对在建的10余个项目,采取周报告、月调度等机制,全力做好项目建设问题的收集、整理,严格落实项目包联、督查问责等制度,确保在建项目尽快建成投产;在签约项目前期手续办理上,采取开通绿色通道、专人负责、全程盯跑的方式,确保新引进的8个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在此基础上,通过招商引资、立项争资、启动民资等方式,全力引进更多的优质企业、项目入驻园区,截至目前,有望签约落地的项目达到7个。四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库伦旗招商引资工作流程及相关工作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招商信息筛选、前期论证准入、项目建设服务、监督管理等工作程序,确保项目在符合国家产业、生态、环保等相关政策及库伦旗产业发展定位的前提下入驻。

  (二)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

  5. 强化抓党建责任意识。一是旗委班子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深刻检查。二是旗委班子认真落实抓党建“五个一”工作机制,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建立旗委常委班子抓党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三张清单,推进党建工作目标化管理。三是召开书记专题会,明确旗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建专题会,重要事项随时提交旗委常委会研究讨论;3月5日,旗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暨党建工作例会,专题听取和研究了各领域党建工作运行情况;3月6日召开了全旗党建工作会议,旗委与26个基层党委签订党建工作责任状;召开了4次党建工作协调推进会,推动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四是派出5个督查组对全旗各基层党组织党建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了督查,下发整改通知单14份。

  6. 强化农村牧区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是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了《库伦旗2018年度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要点》,推行“三位一体”党员教育管理新模式,加大农村牧区党员特别是35岁以下党员的培养力度,进一步优化党员队伍结构。二是旗委党校宣讲团深入9个苏木乡镇场开展了为期7天的党员理想信念教育专题宣讲;开展了嘎查村“两委”班子集中教育整顿,加大后进嘎查村党支部整顿转化力度。三是印发了《全旗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清零递增行动方案》,制定了《关于加快发展嘎查村集体经济的意见》《关于开展创建“五面红旗嘎查村引领脱贫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对全旗186个嘎查村集体资产、资源禀赋进行综合分析研判,逐村制定发展规划,建立工作台账,推进工作落实,确保2018年底前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四是2018年在2个苏木乡镇、8个嘎查村探索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广股份制合作规模经营改革,发展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

  7. 严格按照规定发展党员。一是旗委组织部对旗档案局党支部、库伦镇党委就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在全旗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二是开展了发展党员工作“回头看”,对2017年度新发展的170名党员档案进行了集中审核,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和审批程序。

  8. 加强基层党员理想信念教育。一是针对“个别党员理想信念丧失问题”,已给予当事人留党察看一年处分。二是旗委中心组深入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发放《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3228本,并对各级党员干部学习情况进行了督查。三是制定《2017-2018年度基层党员政治冬训工作方案》,开展了后进党组织整顿转化、“两委”班子集中教育整顿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工作,通过分层次、分领域、分类别举办各类党性教育专题培训班,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9.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一是制定了2017年专题民主生活会、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加大了对民主生活会会前、会中、会后的工作指导和审核把关。严格执行旗四机关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批评意见清单由旗委书记亲自审核把关,下级党委(党组)领导由上级党委严格把关的工作制度。二是旗委常委班子于2月12日分别召开了2017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次民主生活会共查摆问题292个,提出批评意见468条。旗人大、政府、政协党组共查摆问题233个,提出批评意见393条。做到了红脸出汗、见筋见骨,达到了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三是派出6个督查组对全旗各基层党组织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对存在认领问题不全面、查摆问题不深刻、互相批评辣味不浓、档案材料存档不及时不规范问题的9个党组织在全旗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责成7个党组织按照程序重新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个党组织对民主生活会档案进行规范整改,旗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四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的实施意见》,实现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常态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

  10. 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一是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的4个党组织在全旗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4个党组织及时开展自查、整改,组织召开支委会,分析梳理问题,组织党员对“三会一课”制度、支委会相关制度进行学习,健全完善党支部相关制度和程序,进一步规范党组织生活。二是旗委领导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旗委书记以普通党员身份定期参加所在党支部活动,以实际行动落实党内生活准则。三是制定了《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专项整改方案》《关于加强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党小组建设的实施意见》等配套文件,全面推行基层党建“两册一书”,进一步加强“三会一课”制度建设。

  11. 严格执行党费缴纳制度。一是印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度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明确党费收缴基数、比例和计算方式,建立完善了专人管、足额收、及时缴、定期查的党费收缴机制。二是加强党费收缴业务培训,加大对各级党组织党费收缴工作的督查指导。2018年1月起,全旗565个党支部党费已全部做到月收月缴。

  (三)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

  12. 加强巡视汇报材料研究。一是旗委2次召开常委会,对巡视反馈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充分讨论,制定巡视整改方案,1月17日印发了《关于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对库伦旗开展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二是巡视整改督查反馈后,旗委及时召开常委会研究分析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措施,深入整改落实。三是旗委领导通过常委会、专题会、调度会等形式,定期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分析研判、梳理总结,对巡视整改报告、巡视整改督查反馈意见落实情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深入讨论研究,提出修改完善意见,严把质量关。

  13. 强化主体责任履行。一是旗委书记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3次到旗纪委监委机关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了解旗纪委监委各部室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2月5日召开旗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了旗纪委监委内设部室主任人员配备事宜,完成了13个部室主任的配备。二是经旗委常委会研究,为旗纪委监委调剂了一栋独立办公楼,解决了旗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后办公用房不足的问题。

  14. 层层传导压力,加强警示教育。一是建立旗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重要事项随时提交旗委常委会研究讨论制度。4月10日,旗委常委会听取了全旗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二是制定了《关于在全旗开展经常性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2月2日召开了2018年度全旗第一期警示教育视频会议,深刻剖析了发生在我旗的侵吞铁路征地补偿款案、虚报病害猪数量骗取补贴款案、隐瞒嘎查应得土地补偿费收入案3个典型案件,用身边的案例警示教育身边人;计划于6月初召开全旗第二期警示教育大会,现正对近期发生的扶贫领域及“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等典型案例进行梳理。三是打造“两媒体”“两平台”和廉政精品工程。充分利用旗纪检监察网站、微信公众号“清风库伦”2个网络媒体和廉政文化广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2个宣传教育平台宣传党规党纪、发布权威声音、通报典型问题、开展警示教育,累计发布各类信息400余条,旗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年均接受参观教育万余人次。四是扎实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将廉政教育延伸至基层党组织,全旗6个苏木乡镇建立了廉政教育阵地,30余个部门单位建立了廉政教室。

  15. 提高主动发现问题能力。一是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干部素质提升工程,1月18日至19日,旗纪委开展了全旗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包括转隶干部130余人参加培训。2月26日至3月2日,旗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部室主任共16人参加了全市纪委监委转隶融合业务培训,通过学习培训常态化,逐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二是制定了《库伦旗纪委监委问题线索(案件)处置例会制度》,定期召开问题线索(案件)集体排查例会、纪检监察室室务会、问题线索(案件)集体排查汇总分析会,年初以来,召开线索集体排查会议7次。三是制定了《库伦旗纪委监委常态化约谈派驻纪检组组长制度》,旗纪委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了派驻纪检组长工作汇报,对“零立案”派驻纪检组进行了两轮约谈。巡视以来,已有3个派驻纪检组对所派驻部门管辖的党员干部立案审查。四是制定了《列席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会议制度》《旗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室联系地区及派驻纪检组工作的制度》,拟对现有派驻纪检组进行优化配备,组成新的纪检监察组,进一步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管理,增强监督执纪能力。五是通过网站、公众号、网格员微信群等媒介公开纪委举报电话,进一步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年初以来,主动发现问题线索11件。结合“大数据应用年”活动,探索建立大数据系统,运用大数据分析,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

  16. 严肃执纪问责。一是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健全完善监督执纪流程,规范执纪审查环节;严格执行旗纪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对案件初核、立案、审理等环节严格实行集体研判、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严肃执纪问责。二是旗纪委严格执行月例会制度,听取承办部门问题线索处置综合情况汇报,深入研究重要问题线索,严格把关问题线索处置方式。三是制定了《库伦旗纪委监委执纪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内部监督,对违反规定随意处置行为或出现执纪执法过错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17. 提高执纪办案能力和水平。一是旗纪委监委健全完善学习制度,强化法规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案件分析研判能力和水平。二是开展“执纪审查质量提升年”活动,制定《执纪审查质量提升年活动方案》,定期开展案件质量检查评比,提升执纪审查质量。三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自治区实施办法,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严肃追责问责。四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办理通辽市审计局移送案件执纪办案不严谨问题,旗纪委成立复查组对案件进行了延伸核查,并予以了结。

  (四)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制度

  18.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一是旗委及旗委组织部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违规调任干部导致‘混岗’”问题进行自查剖析,深刻反思,总结教训。二是旗委组织部制定了问题整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48名违规调任导致“混岗”的干部按要求进行了整改。三是制定了《库伦旗科级干部任前考察档案审核暂行规定》,严肃干部任前档案核查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选任制度。

  19. 强化干部任前考察。一是制定了《苏木乡镇人大政府换届新提拔科级干部跟踪考核工作方案》,对新提拔的26名干部进行了跟踪考核,全面分析研判,逐一形成了考察报告。二是旗委组织部于2月26日举办了为期5天的新任职科级干部培训班,进一步提升新任职科级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三是认真执行《库伦旗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考察工作办法》,强化干部任前考察,切实提高考察质量,增强考察体检功能,真正把优秀干部选拔出来。

  20. 严把任前编制职数预审关。一是制定了《库伦旗超编配备领导干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开展超编配备科级领导干部清理工作;2月6日召开了旗编委会议,对超编配备的19名科级领导干部,通过采取自然减员、带编调动、调剂编制等方式完成整改。二是印发了《库伦旗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数编制预审操作暂行办法》,严格按照单位编制、职数情况配备领导干部。

  21. 严格履行干部任前报告程序。一是对“未履行干部任前报告程序”问题,旗委组织部已向市委组织部作了专题说明。二是旗委组织部组工干部认真学习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三是制定了《库伦旗委管理干部任前征求意见办法(试行)》《库伦旗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动议工作办法(试行)》,严格履行干部任前报告程序,对因问责免职的干部重新任用时,及时征求上级组织部门意见。

  22. 清理超审批权限设置的机构。2月6日召开旗编委会,审议通过了《库伦旗开展清理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撤销了库伦街道办事处;3月5日,按照机构审批权限,经旗编委会议研究,成立了股级库伦社区服务中心;旗委召开常委会,将按科级派驻机构配备的4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调整。

  23. 加强干部档案审核管理。一是对巡视发现的年龄认定存在问题的档案已按照最先最早原则重新进行了认定。二是开展全旗干部人事档案核查工作“回头看”,对“三龄两历一身份”存在疑点的干部档案逐一综合研判,重新审核639本,重新认定出生时间4人,重新认定参加工作时间4人,重新认定学历学位2人。

  (五)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

  24. 加强学习意识形态相关办法和细则。一是制定了《库伦旗2018年度旗本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库伦旗2018年度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已将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办法和自治区党委配套实施细则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必学内容,并组织开展了学习。二是在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印象库伦”开设了意识形态专栏,定期推送意识形态相关文章。三是举办了2018年第一期意识形态专题培训班,各苏木乡镇党委副书记、宣传委员、意识形态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负责人深入学习领会了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自治区党委配套实施细则;3月29日召开了全旗宣传思想文化暨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了意识形态工作。

  25. 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一是将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列入旗委常委会会议计划,确保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不少于2次。二是严格执行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定期分析研判机制,科学准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重点工作。巡视整改以来,先后召开书记专题会、旗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全旗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研究重点工作。三是印发了《库伦旗苏木乡镇(场)旗直部门驻库中区市直单位领导班子2017年度考核指标》,在2017年度整体考核方案中已将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在年度考核总目标中的比重提高到10%,在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目标中的比重提高到25%。四是在2017年度旗委实绩考核中,细化了意识形态考核指标,对全旗各地、各部门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五是对全旗各级党委(党组)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和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

  26. 增强意识形态工作力量。一是旗委宣传部将兼职的4名网信办工作人员调回网信办工作,重新进行了职责分工。二是充实意识形态工作力量,已新增编制3个,且人员已到位。三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培训,举办了全旗2018年第一期意识形态专题培训班,提高了意识形态工作队伍的政治觉悟、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四是印发了《全旗宣传思想文化系统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开展干部职工理论知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

  27. 发挥党校主阵地作用。一是旗委于2月5日召开了常委会,按照《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对旗委党校校长进行了调整。二是在2018年培训计划中已明确规定主体培训班每期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2月26日开展的全旗新任职科级干部培训,培训时间达到5天。三是2018年教学计划中,已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列入各级培训班必修课程,马列主义原著导读、党的理想信念教育和意识形态教育等相关课程已达到总课时的75.2%,选定两位高级讲师分别主讲《共产党宣言》导读和《社会主义五百年》等马列主义基本原理课。

  28. 提高广播电视覆盖率。2017年12月,启动实施了1万套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现已发放8500套;启动实施7处广播电视补点(基站)工程,7处补点的光缆架设已基本完成,计划于2018年5月底竣工并投入使用。竣工后,本地广播电视节目信号覆盖率分别达99.48%和99.37%,解决本地电视节目、蒙汉语广播收视收听盲区。

  29. 严格执行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一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习使用蒙古语言文字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强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工作的通知》,在旗电视台开设专栏,用蒙汉双语播放《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全文,进一步提高规范蒙古语言文字使用的认识。二是反馈的580多个问题路牌已全部整改完成,并逐一进行验收。三是在全旗范围内开展了3轮执法检查,共检查道路指示牌、路标3000多个,个体工商户牌匾2000多个,整改问题牌匾28个。

  (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

  30. 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一是对“个别科局向二级单位发放误餐补助”问题,旗纪委已对相关责任人立案审查;违规发放的23.98万元误餐补助已全部收回。二是开展了违规发放节假日福利、加班补助、通讯费、奖金、误餐补助、基层补助等问题“回头看”工作,收回并缴纳旗国库资金152.6万元,取消每月滥发津补贴30961元。

  31. 严肃工作纪律。一是对“个别单位工作人员不按时上下班、且有中午喝酒现象”问题,旗纪委已下发通报,对2名当事人分别给予了行政警告处分、党内警告处分,并对分管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二是旗纪委对“元旦”期间发现的17个部门单位值班脱岗问题进行了全旗通报,并对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三是全旗各地、各部门按照旗纪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通知》要求,对机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进一步完善了机关考勤、请销假等管理制度。

  (七)严格贯彻落实精准扶贫政策

  32. 精准识别扶贫对象。一是先进苏木党委、政府对“扶贫对象不精准”问题认真进行了核实,严格按照贫困户识别程序对代西花嘎查贫困户重新进行了识别,确定代西花嘎查2017年贫困户23户83人,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二是在全旗范围内开展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回头看”工作,严格按照“农户申请、逐一比对、村民评议、两公示一公告”的程序,对扶贫对象进行动态调整,新识别贫困户450户、1251人;返贫68户、211人;正常脱贫2880户、7918人;稳定脱贫1514户、5219人;清退1765户、3804人。按照两项制度衔接工作要求,将38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了低保扶持范围。

  33. 精准安排扶贫项目。一是六家子镇党委政府已按程序对依河村项目户重新进行了识别,最终确定4户符合项目要求,其他不符合项目要求的户未发放项目补贴款;扣河子镇“三到村三到户”5个项目村96个棚舍闲置问题,已通过与企业合作、群众自购牲畜、协调贷款等方式全部解决。二是开展了“三到村三到户”项目专项核查,已完成8个苏木乡镇、47个“三到村三到户”项目村核查工作,核查资金2115万元。

  34. 扶贫措施精准到户。一是白音花镇党委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具备饲养能力的2户贫困户采取了社会保障兜底、健康扶贫、教育扶贫和光伏扶贫等措施进行了扶持。二是对已实施的扶贫项目开展“回头看”,对金融扶贫贷款、移民搬迁、大病补充保险等项目逐户与贫困户进行核查。三是印发了《库伦旗2018年脱贫攻坚行动计划》,进一步明确了年度目标和具体帮扶措施,年内实现4000人脱贫。四是3月5日召开了全旗农村牧区工作会,对176个脱贫攻坚工作队进行了优化调整;以苏木乡镇为单位,开展了脱贫攻坚工作队业务培训;选派929名包联干部集中力量对贫困人口实行结对帮扶长效机制,在充分征求贫困户意愿的基础上,采取菜单式扶贫的模式,确保措施到户精准。

  35. 规范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一是已将财政扶贫贴息资金利息81.6万元缴回风险补偿金账户,旗纪委对相关责任人立案审查;扶贫担保补偿专户资金1000万元已归还原渠道专户存储,旗纪委经初核,未发现违纪问题,已按了结处理。二是印发了《库伦旗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加大扶贫资金监管力度;将旗级资金分配情况及时在旗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项目户资金补贴标准在嘎查村进行公告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36. 严肃查处挪用扶贫资金问题。一是旗人民法院对挪用扶贫资金的2起案件涉案6人已全部判刑,给予6人开除党籍处分,并在全旗范围内进行了通报。二是加大对扶贫领域典型案件的剖析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下发了《关于四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三是旗纪委对2016年以来受理的扶贫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和“回头看”,建立了管理台账;开展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行定期通报制度。

  (八)严格执行巡察制度

  37. 加强对巡察工作领导。一是将研究巡察工作列入旗委常委会会议计划,定期听取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专题汇报。2月7日,召开了书记专题会,听取了巡察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对巡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分析,提出了具体解决方案。二是建立旗委巡察办、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报告巡察工作制度,全旗第二轮巡察结束后,四个巡察组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作了专题汇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向旗委作了专题汇报;2月5日,旗委书记分别对《旗委巡察领导小组关于巡察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旗委巡察办关于第二轮巡察工作报告》作出批示。三是4月4日召开了十二届旗委第三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旗委6个巡察组已全部入驻被巡察单位开展巡察工作。

  38. 配齐巡察机构人员。根据巡察机构编制空缺情况,旗委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经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把关,旗编委会审议通过,为巡察机构配备了6名工作人员,进一步提升了巡察机构整体工作能力。

  39. 充分发挥巡察工作协作机制作用。一是对在第一轮巡察过程中未能提供巡察工作所需信息的15个协作机制单位在全旗范围内通报批评。二是印发《关于调整完善旗委巡察工作协作机制的通知》,建立巡察前广泛征求协作机制单位意见函询制度、联席会议和情况通报会制度。三是对巡察协作机制单位及巡察机构36名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了协作机制单位配合巡察业务工作能力。四是印发《关于完善库伦旗委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和巡察工作人才库的通知》,按照人才库动态调整的要求,将协作机制成员单位30名专业人员纳入巡察工作人才库。五是制定了《十二届库伦旗委第三轮巡察工作方案》,在开展第三轮巡察工作前,旗委巡察办向各协作机制成员单位印发了《关于征求优先巡察党组织建议名单的函》《关于征求十二届旗委第三轮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意见建议的函》《关于商请抽调人员参加十二届旗委第三轮巡察工作的函》,各协作机制成员单位按照职责任务要求,向旗委巡察办提供相关信息;抽调了17名协作机制成员单位的干部参加第三轮巡察。六是4月4日召开了巡察工作情况通报会,通报了2017年巡察工作情况,各协作机制成员单位分别向巡察组书面报告了第三轮被巡察单位相关情况,并提出了巡察工作建议。

  40. 聚焦政治巡察。一是旗委巡察办组织巡察机构干部集中学习、专项巡察工作培训、知识竞赛等活动13次,不断提高巡察干部发现问题、准确定位的能力。二是旗委巡察办先后派出4人参与市委巡察工作,将市委巡察工作中的工作经验融入全旗巡察工作中,有效提升了巡察工作能力。三是印发了《关于库伦旗委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分类处理意见》《关于规范库伦旗委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受理和移交工作的意见》,制作了巡察工作档案模板,建立健全发现问题线索分类处置机制,提高分析和归纳问题的能力。

  (九)深入整改上一轮巡视反馈问题

  41. 强化干部责任担当。一是严格执行《库伦旗不胜任现职科级干部召回管理办法(试行)》,对作风不严不实、工作不尽职尽责、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进行谈话诫勉、离岗培训、组织调整。二是印发了《库伦旗整治干部“服务意识不强、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实施方案》,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增强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和常态化明察暗访,对干部服务意识不强、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追责问责。

  42.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是旗纪委对春节期间发现的个别单位食堂内部备有酒水问题,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对办公用房超标准问题线索立案审查1件。二是巡视整改以来,发现和受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线索12件,立案审查4件6人,给予党纪处分1人,正在审理1件,提醒谈话19人,诫勉谈话2人,责成主管部门处分3人,通报单位17个、通报个人3人。三是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相关配套细则、规定情况以及查找“四风”问题纳入巡察工作重点任务,强化巡察监督,同时纳入到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常态化督导内容。

  43. 净化社会风气。一是深入开展了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网络等各类创建活动,在1月30日举办的全旗农牧民春晚中,加入了好来宝《十九大精神赞》等节目;积极向市委上报全旗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3月5日启动全旗学雷锋志愿服务集中示范活动;在农村牧区试点推行7个“红白理事会”,对婚嫁攀比现象进行管理和制约;以巡回宣讲、文艺演出、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加强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二是结合基层党员政治冬训活动,借助新时代传习所、基层大讲堂等平台,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是制定《库伦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加强对黑恶势力易发多发地带排查整治;制定《库伦旗公安局严厉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社会风气专项整治方案》,2018年1月17日至3月7日,开展了整治“黄赌毒”专项行动,查处赌博案件12起,没收赌资5.6万元,进一步净化了社会风气。

  三、持续推进整改,深化巡视整改政治成果运用

  旗委始终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以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和实际行动,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韧劲,不断巩固和扩大巡视整改成果,以整改的实际成效践行政治担当、诠释政治忠诚。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库伦旗委始终坚持政治整改的正确方向,进一步提高政治认识和政治觉悟,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统一领导,更加自觉、主动地向党中央看齐,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题词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深入落实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意见,推动巡视整改成果转化运用再提升、再强化,自4月20日起,利用半年时间,在全旗广大党员干部中开展以“提高政治站位,做信念坚定的干部;提升综合能力,做业务过硬的干部;提倡务实创新,做责任担当的干部;提振清风正气,做遵纪守法的干部”为主题的“四提四做”干部素质提升活动,重点解决干部不能为、不敢为、不想为、不作为问题,全面提升干部队伍整体能力素质。

  (二)着力抓好后续整改,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巡视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任务仍然艰巨。库伦旗委继续严格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以“钉钉子”的精神和务实有效的举措,严把后续工作方向关、问题整改落实关、建章立制成果关、后续工作效果质量关,抓实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做到整改工作不到位不罢手,不彻底不收兵,不断推动整改落实向兑现承诺、见底归零深化。

  (三)不断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深化成果运用。在抓好整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紧紧抓住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推动形成依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强化制度刚性约束,提高制度执行力,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密联系起来,着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力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把整改过程作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通辽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过程,有效运用转化整改成果,推动库伦旗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

  (四)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进一步优化政治生态。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理念,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采取定期调度、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督促检查,对后续整改工作中只喊口号不见落实,只见表态不见行动的,对落实不力、流于形式等问题,第一时间启动问责程序,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措施正风肃纪,该禁止的禁止,该纠正的纠正,该查处的查处,不断强化 “不敢” “不能”的震慑,确保巡视整改问题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75-4777120;邮政信箱:库伦旗委办公室(库伦旗党政综合楼415室),邮编:028200,请在信封上标明“对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字样;电子邮箱:klqwxgb@163.com。(中共库伦旗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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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库伦旗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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