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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上调至每人每月378元 7万多名老年居民可享政府“红包”

东莞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上调至每人每月378元 7万多名老年居民可享政府“红包”
2018年10月12日 08:30 东莞时间网
原标题:东莞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上调至每人每月378元 7万多名老年居民可享政府“红包”

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一批重大事项,东莞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上调

基础养老金提至每人每月378元

7万多名老年居民可享政府“红包”

东莞时间网讯(记者 尹金钟 通讯员 莞宣)昨日,市委副书记、市长肖亚非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东莞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等一批重大事项。

其中,2018年1月1日起,我市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试行5年。2018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下简称“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350元提高至378元,我市将有71768名(截至2018年5月数据)老年居民享受到政府“红包”。

从2018年1月1日起,每年按省公布的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比例,对我市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若国家或省另对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出台调整标准的,当调整金额等于或小于我市相应时段调整金额的,仍按我市计算标准调整;当调整金额大于我市相应时段调整金额的,其高出部分予以补齐。调整所需资金由市、镇(街)、村(社区)三级财政(集体经济)按原来比例负担。

2018年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比例为5%,按此计算,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金额为350×5%=17.5元/人·月,四舍五入到整十位后为20元/人·月。由于省最新提出的调整金额为28元,高出我市调整金额的8元将予以补齐。因此,2018年我市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金额修改为28元,即从2018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为378元人·月。

按我市领取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共有71768人(截至2018年5月数据)每人每月增加28元测算,市、镇(街)、村(社区)三级财政(集体经济)每年增加支出2376.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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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群注册登记,多个公司可“共用”一个经营场所

会议还并审议通过《东莞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和《东莞市企业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 (下称《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

今后,市场主体申请登记注册、许可审批及备案时,实行住所信息申报。申请人向登记机关、许可审批及备案部门申报住所信息作为其住所使用证明,无需提交不动产权属证明、租赁合同、村(居)委会证明等住所使用证明材料。

市场主体住所登记实行住所信息申报

《管理办法》所称市场主体,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外商投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上述主体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

市场主体的住所是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市场主体的经营场所是指其开展经营活动的场所。

《管理办法》有关住所的规定适用于市场主体的经营场所。集群注册托管企业及集群企业的住所登记,按照本市企业集群注册登记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市场主体申请登记注册、许可审批及备案时,实行住所信息申报。申请人向登记机关、许可审批及备案部门申报住所信息作为其住所使用证明,无需提交不动产权属证明、租赁合同、村(居)委会证明等住所使用证明材料。

法律、法规、规章对市场主体申请许可需提交的住所证明材料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登记机关、许可审批及备案部门应互通互认市场主体申报的住所信息。申报的住所信息应包括5方面:市场主体联络人及联系方式;市场主体住所地址及邮政编码;房屋所有权人、房屋使用权取得方式;住所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承诺与声明;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管理办法》支持商务楼宇经济,对此也进行了相关规定。 《管理办法》也规定了不适用住所申报的情形。

集群注册登记,多个公司可“共用”一个经营场所

《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所称的集群注册,是指多个有限责任公司以一家企业的住所(经营场所)地址,作为各自的住所登记,并由该企业提供住所托管服务,组成企业集群的登记注册模式。办法所称托管企业,是指为多个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住所托管服务的企业。办法所称集群企业,是指由托管企业提供住所托管服务的有限责任公司。

在我市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市级以上部门认定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港澳台科技创新创业联合培优示范基地等孵化载体建设运营企业,可以申请从事住所托管服务。

申请从事住所托管服务应符合下列条件:提供托管服务的住所(经营场所)须有明确的可供送达文书的地址,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场地为租赁的,租赁期限自申请之日起不少于2年;申请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近3年在工商、公安、人民银行等部门无违法(犯罪)记录及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等不良信用记录;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曾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在其任职期间该企业近3年未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没有税务不良信用记录。

申办集群企业登记注册应当委托托管企业办理,以托管企业出具的住所托管证明文件作为住所使用证明。集群企业住所地址由“托管企业地址”+“(集群注册)”方式组成。

集群企业办理其他许可审批及登记备案时,需提交住所使用证明或场地证明的,使用托管企业出具的住所托管证明文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许可的企业经营场所需满足特定面积或布局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至2020年磨碟河片区河涌全面消除黑臭 

磨碟河是滨海湾新区滩涂开发、片区生态环境建设的一条重要河流。会议分别通过了《东莞市磨碟河片区综合整治规划》、《东莞市河长制磨碟河片区“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和《东莞市磨碟河片区河长制工作手册》。

《东莞市磨碟河片区综合整治规划》提出,在上游河道来水水质达标的前提下,计划至2020年,磨碟河片区河涌全面消除黑臭,至2023年河涌断面水质消除劣V类,至2025年河涌断面水质达到V类,远期河道水质得到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状况持续好转;磨碟口水闸以上河段防洪(潮)标准达到50年一遇,河口段防洪(潮)标准达到100年一遇,滨海湾新区排涝标准达到30年一遇,其余区域达到20年一遇标准,水安全得到保障。

该规划包括开展磨碟河片区综合整治防洪、防潮、排涝、水污染控制、水质提升、治导线、岸线、滩涂保护与利用、沿岸景观品质提升、海绵城市、智慧水务及运行维护管理等内容。

《东莞市河长制磨碟河片区“一河一策”实施方案》以磨碟河片区综合整治规划成果为基础,分析水资源、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明确治理目标,提出相应工程措施及保障措施等。

《东莞市磨碟河片区河长制工作手册》主要明确各河长的设置、职责、要求,建立“一河一档”和相关管理体系等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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