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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酿造酱油”没酱油成分 能不能愉快“打酱油”?

“酿造酱油”没酱油成分 能不能愉快“打酱油”?
2018年10月15日 09:55 新京报作者:张贵峰

  原标题:“酿造酱油”没酱油成分,我们还能不能愉快“打酱油”了?|新京报快评

  近日,江苏省消保委发布酱油产品比较试验报告。120个酱油样品,涉及48个品牌,涵盖生抽、老抽、国产酱油、进口酱油、儿童酱油等各种类型。比较试验结果显示,有29个样品不符合国家相应标准,其中不乏知名酱油品牌;一些标称“酿造酱油”的,核心成分为零。

  此次江苏省消保委披露的酱油产品质量状况,让很多人无法淡定。“120个酱油样品,有29个样品不符合国家相应标准”,这意味着,此次试验的酱油合格率仅为76%左右。而据媒体整理,过去近4年,全国及各地酱油的质量抽检结果,合格率为96%。

  相比起简单笼统的合格率数字,那些具体案例更令人忧虑:有的酱油号称“红烧老抽”,但实际上却“达不到我国酿造酱油的最低标准要求,甚至不能称为酱油”;再如,所谓的“儿童酱油营”,相关指标却“与普通酱油没有太大差异”“甚至还不如普通酱油”;而一些价格动辄上百数百元的进口酱油,试验结果却显示,“品质指标并不能与其价格成正比”,甚至有的关键指标“达不到我国酱油标准的最低要求。”

  数据显示,酱油是我国消费量最大的调味品,年产量300万吨以上。高产量遇上低合格率,遭殃的是消费者。而这两成多的不合格酱油,可不能只靠消费者的“火眼金睛”,要知道,“黑榜”中不乏一些知名酱油。

  所以这担子还是落在了监管者身上,绝不能任由这些涉嫌虚假标注、以次充好等问题的不合格酱油招摇过市,而必须严格按照“四最”的食品管理要求(即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不断强化对酱油产品生产经营者的全面监督。

  依据《食品安全法》:“生产经营……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另一方面,也要不断提升健全完善有关酱油产品的质量标准,如对究竟何为“酱油”,进行更严格规范地界定,据悉,将于2019年12月份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酱油》新标准已明确:只有采用传统酿造工艺生产才能叫作“酱油”,调配的“酱油”只能叫“复合调味料”。虽然新国标实施尚有时日,可既然什么是“酱油”已经很清楚,市场上那些滥竽充数的“打酱油”者,也该早日“现原形”。

  也只有监管不“打酱油”而是恪尽职守,民众才能愉快“打酱油”。

  张贵峰(职员)

责任编辑:张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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