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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分离”改革新进展 各地11月10日前公开方案

“证照分离”改革新进展 各地11月10日前公开方案
2018年10月17日 17:35 新京报作者:许雯

  原标题:“证照分离”改革将在全国同步正式实施 各地方案11月10日前向社会公开

  新京报快讯(记者许雯)“证照分离”改革将在全国同步正式实施。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消息,10月16日上午,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召开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各地各部门有序推开“证照分离”改革。

  今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明确要求从今年11月10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通过“证照分离”改革,有效区分“证”“照”功能,让更多市场主体持照即可经营,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

  市场监管总局局长张茅在电视电话会议上要求,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牵头制定本地区“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方案,于10月23日前完成动员部署,建立部门协调机制,逐一制定出台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的具体管理措施,并于11月10日前将具体措施报送市场监管总局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开,确保改革在全国同步正式实施。

  张茅同时提出,以减证照、压许可为重点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推动自贸试验区明年率先形成全覆盖全流程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按照“评估成熟一批,复制推广一批”的原则,逐步实现所有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许可事项按照“证照分离”改革模式进行分类管理,实现全覆盖。

责任编辑:赵明

证照同步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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