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官方:获北京积分落户资格者随迁未成年子女需凭证

官方:获北京积分落户资格者随迁未成年子女需凭证
2018年10月22日 12:32 新京报作者:吴为

  原标题:北京市人社局:取得积分落户资格办理落户,随迁未成年子女需开具相关凭证

  新京报快讯(记者 吴为)北京市2018年积分落户公示名单公示期截至今日(10月22日)止。北京市人社局发布消息提示,取得积分落户资格办理落户,随迁未成年子女需开具相关凭证。

  按照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可以随迁的未成年子女以截至2017年1月1日不超过18周岁计算。可作为随迁子女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凭证的包括:一孩《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一孩及以上《生育服务证》、《准生证》、《生育登记服务单》、《再生育确认单》等有效证件以及各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并盖章的其他合法生育子女凭证。上述凭证只需提供任意一项即可。

  此外,申请积分落户需具备“无刑事犯罪记录”资格条件。北京市人社局提示,拟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注意安排好时间,联系现户籍地公安部门开具。取得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后,方可办理北京市常住户口。

  北京市人社局提示,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的开具时间应在2018年10月15日(含)之后。对于开具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的抬头内容不做具体要求,可不写抬头。“无犯罪记录证明”与“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在办理积分落户时均适用。

责任编辑:赵明

新浪新闻公众号
新浪新闻公众号

更多猛料!欢迎扫描左方二维码关注新浪新闻官方微信(xinlang-xinwen)

图片故事

新浪新闻意见反馈留言板 400-690-0000 欢迎批评指正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2675637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1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