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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县级干部涉赌金额达7亿 一审获刑13年6个月

河南一县级干部涉赌金额达7亿 一审获刑13年6个月
2018年11月09日 21:57 新京报

  原标题:河南一名县级干部涉赌金额达7亿元 一审获刑十三年半

  新京报讯(记者 倪兆中)11月9日,河南省南阳市检察院通过官方微信通报,社旗县原产业聚集区主任、党工委书记刘宝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六个月。这一案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刘宝鑫涉赌金额高达7亿元。

  公开信息显示,刘宝鑫是河南社旗人,专科学历,于1966年12月出生。案发前担任社旗县产业聚集区主任、党工委书记,并兼任社旗县产业集聚区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因涉嫌受贿犯罪,刘宝鑫于2018年6月被南阳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新野县人民法院于10月23日公开审理刘宝鑫涉嫌受贿、挪用公款、赌博一案。

  在庭审现场,刘宝鑫涉嫌赌博罪的指控引人注目,从2011年7月开始,刘宝鑫涉赌金额累计达到7.1824亿元。

  检方指出,2011年7月至2013年下半年,刘宝鑫与商人白某、崔某(两人均另案处理)等人多次在位于南阳市白某的办公室内聚众赌博,涉赌金额高达6671万元。刘宝鑫赢得893万元,将其中的220万元转为其在社旗县一小额货款公司的投资入股款;其中的500万元,转为妻子马某在一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理财款;剩余的173万用于购买价值80余万元的高档红木家具和价值35.73万元的珠宝等高档物品,以及个人旅游、购物等生活开支。

  起诉书显示,2015年5月至2016年2月,刘宝鑫与商人李某、马某(两人另案处理)等人多次在南阳市李某的办公室聚众赌博,涉赌金额高达6.5153亿元,单场输贏金额最大高达1845万元,其中刘宝鑫参与赌博71次,嬴得1936.2万元,输掉4851.3万元,欠下赌债2915.1万元。

  在庭审现场,法庭内多次提及刘宝鑫赌博为业。对于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刘宝鑫表示全部承认。

  新野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赌博罪,数罪并罚,判处刘宝鑫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

  南阳市检察院称,刘宝鑫在上诉期内未提起上诉,判决正式生效。

责任编辑: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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