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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举报河湖污染可获奖励 举报人须实名制

天津:举报河湖污染可获奖励 举报人须实名制
2018年11月12日 13:48 新京报

  原标题:天津:举报河湖污染可获奖励

  新京报快讯(记者 邓琦)《天津市河长制湖长制有奖举报管理办法》近日发布,实名举报向河湖偷倒生活垃圾,偷排工业废水等行为,经查实,可一次性获得200元奖励。

  据悉,河长制湖长制有奖举报适用范围包括向河湖偷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偷排工业废水、废液及其他污染物;河湖水面、河湖堤岸等河湖管理范围内有大量垃圾、杂物;在河湖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侵占河湖滩涂,在河湖堤防、护堤地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违法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等9项。

  有奖举报只受理实名举报,举报人应提供本人的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等有关情况。

  对举报人提供的有效线索,经市河长办调查情况属实后给予2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另外,该办法规定,举报受理、处罚、奖励等相关机关及工作人员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泄露举报人情况、打击报复举报人行为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王亚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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