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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拟规定:工程项目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人社部拟规定:工程项目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2018年11月15日 12:09 新京报

  原标题:人社部拟规定:工程项目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新京报快讯(记者 吴为)11月15日,《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农民工是社保未覆盖的主要群体,而工程建设领域又是农民工的重要就业领域,此次条例明确,工程建设项目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人社部最新数据显示,截至今年9月底,全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参保人数分别为9.3亿人、1.94亿人、2.35亿人。人社部相关负责人曾表示,从公平性角度来讲,我国距离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还有差距。社保未覆盖的主要人群就是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

  对于社保的参保登记,此次条例明确,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五证合一”后新设的用人单位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或者单位设立登记时,同步实现社会保险登记。

  同时,针对农民工就业的主要领域,条例明确,工程建设项目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由项目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该项目办理参保登记。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工期需要延长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于确定工期延长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登记。

责任编辑:王亚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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