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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曲阳县政府致歉:2人因烧散煤被拘系文章失误

河北曲阳县政府致歉:2人因烧散煤被拘系文章失误
2018年12月08日 20:33 新京报

  原标题:“2人因烧散煤被拘系失误” 保定曲阳县政府致歉

  12月7日下午,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环境保护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一条题为“我县拘留2名燃烧散煤用户”的消息,引发关注。

  今日,新京报记者就此事致电曲阳县环保局,一工作人员回应称,“标题可能措辞不当”,被拘用户系因不听劝阻二次使用劣质煤。目前,原文已被删除。

  晚间,曲阳县政府发布情况说明称,该县没有对燃用劣质散煤人员进行过拘留,上述文章内容有误,系工作人员失误所致,目前正在对造成工作失误的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对由此造成的影响深表歉意。

▲“曲阳环保”发文称,2人因二次燃烧散煤被治安拘留。来源:曲阳环保▲“曲阳环保”发文称,2人因二次燃烧散煤被治安拘留。来源:曲阳环保

  “2人二次燃烧劣质散煤被拘 32人被训诫”

  12月7日,曲阳县环保局微信公众号“曲阳环保”对外发布一则题为《我县拘留2名燃烧散煤用户》的推文。文中称,为严格贯彻落实《曲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劣质散煤管控的通知要求》精神,坚决做好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自2018年11月26日开始,县公安局环安大队配合国土局、综合执法局、恒州镇政府、赵城东村委会等部门共计查处违规燃用劣质散煤人员34人。

  文中指出,其中32人为初次违规燃用劣质散煤,对其本人给予治安训诫处罚,家中散煤全部没收;其中赵某某、赵计某2人不听劝导,二次违规燃用劣质散煤,给予其治安拘留处罚。严厉打击城中村散煤燃烧现象。

  文章表示,下一步,各部门将继续加强对城中村使用燃煤的巡查和整治力度,做到辖区内无死角,无盲区,实现散煤燃烧彻底清零。

  今日下午,新京报记者再次查询上述文章,发现原文已被删除。

 ▲《我县拘留2名燃烧散煤用户》文章目前已删除。图片来源:曲阳县环保局官微“曲阳环保”的截图 ▲《我县拘留2名燃烧散煤用户》文章目前已删除。图片来源:曲阳县环保局官微“曲阳环保”的截图

  曲阳县环保局:标题“措辞不当”

  今日(8日)上午,就《我县拘留2名燃烧散煤用户》一文,曲阳县环保局回应新京报记者表示,推文的账号由曲阳县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县大气办”)运营,文章标题可能有些不准确,“措辞不当”。

  上述工作人员表示,不是因为燃烧散煤被拘留,是在执法过程中,两个人二次违规使用劣质散煤,不听劝阻,公安局对其进行了治安拘留处罚。目前,县大气办已经删除此文,具体细节仍待进一步确认。  

▲今日晚间,曲阳县政府发布情况说明,就此事致歉。官网截图▲今日晚间,曲阳县政府发布情况说明,就此事致歉。官网截图

  县政府:未拘留 实为批评教育

  晚间,曲阳县人民政府通过政府官网发布“情况说明”称,2018年12月7日,曲阳环保微信公众号发布了题为《我县拘留2名燃烧散煤用户》的消息。经查,此消息内容有误,系工作人员失误所致。

  说明称,曲阳县没有对燃用劣质散煤人员进行过拘留。文中所称“赵某某、赵计某2人不听劝导,二次违规燃用劣质散煤,给予其治安拘留处罚”,实为2人燃用劣质散煤后给予了批评教育。文中2张图片实为12月6日因非法排污接受询问的张某某、王某某照片。

  通报表示,目前,该县正在对造成工作失误的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对由此造成的影响深表歉意。

  专家:应公开官方对事件核实过程

  环保专家彭应登表示,地方政府对事情前后通报不一致或随意更改,没有担负起官方应有的责任,消耗政府公信力,不利于建立诚信政府。他建议,应该把官方对事件核实的过程予以公开,“以简单的一纸行文公之于众,如何取信于民?”

  他表示,应该肯定地方打击劣质散煤的决心。数据显示,燃烧劣质散煤的排放量是清洁煤的4至5倍。但是,打击和监管的方法要合理合法,有理有据。

▲曲阳相关工作人员在进行劣质散煤清理工作。来源“曲阳环保”▲曲阳相关工作人员在进行劣质散煤清理工作。来源“曲阳环保”

  治散煤拘留污染空气环境人员 尚未有明确法律依据

  新京报记者梳理发现,曲阳曾提出,治理散煤污染过程中,对污染空气环境的人员进行拘留。

  曲阳县政府官方网站消息,11月24日至11月26日,当地连续召开三次空气质量会商工作会议,部署治理散煤污染问题,提出了10项措施。

  其中,第八项措施为:对污染空气环境的人员进行拘留,电视台负责跟踪报道,对发现的负面典型公开曝光。

  会议还指出,改善空气质量要从长远考虑,要做到“三个持续”。一是持续控煤。在巩固许城东、赵城东两个试点村成果的基础上,向其它城中村延伸;对沿街门面再次进行拉网式排查,严厉打击燃烧使用散煤商住户。

  在治理散煤污染过程中,对污染空气环境的人员进行拘留,这是否有法律依据?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法学教授常纪文表示,地方往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50条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常纪文表示,紧急状态和污染应急不是同一个概念。依据《宪法》,紧急状态的决定程序极为严格,全国与一个省域的紧急状态往往由全国人大决定,一个省域内局部地区的紧急状态由国务院总理依法决定。污染应急一般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突发事件应对法》执行。这两部法律针对居户烧煤都没有拘留的规定。

  他指出,燃烧劣质散煤确实违反了法律规定。地方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划定用清洁煤的区域,居户要遵守。至于违反如何追责,《大气污染防治法》没规定拘留的处罚。居户被治安拘留,可能没有对应的法律依据。

  常纪文建议,在管理燃煤污染过程中,地方政府手段不能单一。比如,可以从源头上管住劣质散煤的来源,严管销售者。例如,北京市以清洁煤上门替代老百姓的劣质煤,可以用3吨清洁煤换2吨劣质煤,不让老百姓吃亏。

  新京报记者 李一凡 邓琦

责任编辑:余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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