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新京报评20年后殴打老师: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是错的

新京报评20年后殴打老师: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是错的
2018年12月20日 16:37 新京报

  原标题:20年后殴打老师:为什么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是错的

▲视频截图。▲视频截图。

  河南省栾川县男子常某在路边遇到二十年前的初中老师张某,把他打了一顿。一边打耳光,一边辱骂,“还记得20年前是怎么削我的不?”

  视频在网上广为流传,引起公众和媒体注意。最新的消息是,常某在杭州东站刷身份证准备乘车时,被警方抓获。

  这样一件小事,放在以往,可能连社会新闻版面的豆腐块都算不上。但在社交媒体的助力下,这两天它超乎寻常地引发关注。

  一、常某对老师的报复是一种“组合拳”

  其实这个事情案发在7月初(常某说是6月,可能是农历),当时两个年轻人(有一个就是动手的常某),把越野车停在路边,看到骑电瓶车的张某过来,常某就把他拦了下来,证实他就是当年的老师后,开始殴打。

  这很难说是纯粹的“偶遇”,更像是蓄意的报复——所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这几个抽向老师的耳光,他已经等了20年。

  事发后,受害人张某并没有报警。但是常某拍下的视频,最终被传到了网上,此事进一步发酵,据学校的书面报警控诉,很多老师看了很气愤。

  常某殴打张某,这一具体的治安案件,最终上升为“学生殴打老师”,当地警方不敢怠慢,把它作为一个重要的案件来对待。

  常某对老师的报复,其实是一种组合拳——

  打耳光,这是肉体伤害。但这并没有伤害到老师的身体,事发后张某也在正常上课;

  打耳光的同时进行语言羞辱,但老师挨打的时候也有小声道歉;

  拍摄视频,上传网络,把羞辱公开化。尽管常某说视频不是他上传的,但是确实是他本人拍摄的,并且进行散播。

  这让人想起老师对学生的体罚。对一个孩子来说,肉体上可见的伤害其实并不多,而且也不是最严重的。影响学生成长的,往往是伴随着体罚而来的羞辱。

▲疑似打人者常某本人的回应。▲疑似打人者常某本人的回应。

  这种羞辱,如果得不到合理的排解,足以把孩子变成另外一个人。如果常某的陈述属实,从他的行为来看,他就是一个被毁掉的孩子。过去的20年,对老师的仇恨伴随着他,我不相信一个这样的人,会对世界友善。

  二、这次殴打被不少人看成“代自己复仇”

  在网上,有很多人为这次复仇叫好。这反映出一个现实:在不少地方,可能广泛存在着老师对学生的暴力行为。大部分人只有默默消化,很少会在长大后举起拳头,挥向自己的老师。

▲该条新闻下网友们的评论。▲该条新闻下网友们的评论。

  在支持者看来,常某殴打自己的老师,某种程度上也是代自己报仇了,这是“学生”对老师的一次“报复”。里面是一种心理的代偿效应。

  如今,人们已经普遍接受老师不能再体罚孩子,这是文明的进步。在过去20年,“孩子”的地位大大提升,他们不但是家庭的核心,在和老师的关系中,地位也获得了提高。

  这种地位的提高,反过来又让家长对体罚变得更加敏感,他们对孩子格外关注,在他们身上搜寻着被体罚的蛛丝马迹。师生关系变得紧张,体罚是大大减少了,但是人们呼唤的“爱的教育”却并没有到来。

  因此,这一起针对老师的暴力行为,就具备了相当复杂的意义。不同的人看到不同的面向,这是很正常的。

  三、打完老师,他心里真的痛快了吗?

  但是让人担忧的是普遍的对复仇的赞美。常某最初是一个受害者,最终变成了施暴者,他会受到应该的惩罚,但是这种“报复”是否能够真的释放他内心的仇恨,治疗他过去的心理扭曲,仍然是一个未知数。

  换句话说,这次对老师的殴打,可能不是痛苦的终结,而是新的痛苦的开始——

  他会如何看待自己接下来将受到的法律处罚?会不会把自己受到的“损失”和老师或者学校联系起来?会不会想着新的报复?

  当然,否定这次“复仇”,并不意味着替那些有暴力倾向的老师进行辩解。那些超过正常惩戒边界的老师,同样不能被原谅。

  复仇是一种复杂的心理行为,它通常不会导致解放,而会导致毁灭。这种内在的精神损伤,是很多吃瓜群众无法感受到的。

  我如果遇到常某,就想问他一句:你心里真的痛快了吗?

  常某向老师挥出拳头的那一刻,也就成了施暴者的样子。

  很难说,这是一次清算、报复,还是教育的完成。

  □张丰(媒体人)

  

责任编辑:闫宏亮

暴力老师殴打
新浪新闻公众号
新浪新闻公众号

更多猛料!欢迎扫描左方二维码关注新浪新闻官方微信(xinlang-xinwen)

图片故事

新浪新闻意见反馈留言板 400-690-0000 欢迎批评指正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2675637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1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