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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扶老人被讹”反转 也是对臆断先行打脸

新京报:“扶老人被讹”反转 也是对臆断先行打脸
2019年01月02日 14:07 新京报

  原标题:“扶老人被讹”反转,也是对“臆断先行”打脸

▲图文无关。图片来自春晚小品《扶不扶》剧照▲图文无关。图片来自春晚小品《扶不扶》剧照

  据中国之声报道,2018年12月26日,在济南某公交站牌处,骑自行车的老人马某倒地后,骑摩托车的张先生将其扶起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送医,遭清醒后的马某指认系肇事者。张先生此后发布视频以图自证清白,视频中有路过者表示可以为其作证,还有老人家属情绪激动地表示“谁讹你?怎么人家就不帮呢?别人怎么就不好心呢?”这引发网友对老人一家的谴责。

  但这起最新版的“扶老人反被讹”事件,迎来了反转:1月1日,济南交警在调查取证和痕迹鉴定后进行了事故通报,初步认定事故属实,张先生对鉴定结果表示接受,并对老人一家表示歉意。

  有时候,真相就是“反经验”的。拿该事件来说,乍一看,似乎是“有视频有真相”,老人家属“怎么人家就不帮呢?”的说法也似曾相识。还是原来的配方,还是熟悉的味道,于是很多网友顺着经验化判断,将其跟脑海中相似度颇高的故事模型嫁接,脑补出“助人为祸”的剧情摘要,而后便将道德审判的大棒挥向老人一家。

  这挺像“后真相时代”的微型景观:情绪先于真相,经验高于事实,只不过,在部分喧哗者看来,他们所见所想即真相,他们通常也是以真相之名去搅动情绪的“蝴蝶翅膀”。而这次,他们显然误判了。俨然“反套路”的真相浮出水面,无异于给了那些臆断先行者一耳光。

▲槐荫区“12.26”道路交通事故情况通报。▲槐荫区“12.26”道路交通事故情况通报。

  此事的反转,对公众无疑是种提醒:在完整的前因后果链条未浮现之前,不宜先下判断,将还很模糊的事件梗概塞进泛道德化的分析框架下,而应就事论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否则难免失之急躁,陷入所谓的“真香定律”,也容易造成误伤。

  在该事件中,张先生在警方调查之际自行将带有明显倾向的视频发出,虽非出于恶意,仅是为了自证未撞人,却也有误导网民偏听之嫌;而涉事老人家属“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的混乱逻辑,也像是对讹人揣测“神助攻”式的反向印证,绝非讲道理的正确姿势。

  饶是如此,一众网民急匆匆地将老人一家推上舆论烤架,更应该自我反思,而不是甩锅给当事人张先生或老人家属。当事人张先生发出的视频纵然信息量不小,可毕竟是单方说法,很难取代多方取证和客观调查的作用;老人家属言语的失当,也不足以支撑起“颠倒是非的诬陷”论断。“讼听两造,偏信则暗”,兼听和唯证据链是论,才是舆论面对这类纠纷的应有态度。

  近年来,“扶老人被讹”的话题经常会因个案被聚焦,整个社会俨然因此陷入“扶老人焦虑”,彭宇案则被认为是开此恶端,该案判决还被网友说是“让中国社会道德倒退50年”。由该话题延伸出的最高频结论就是那句——“不是老人变坏了,是坏人变老了”。

  但对老人群体搞全称命题式评判,是以偏概全。在“扶老人”真相未明时就断言是老人一方讹诈,更是有失起码的公允。事实上,就连被视作“社会道德滑坡”标志性事件的彭宇案,其真相也非很多人想的那样,彭宇本人最后都承认,自己确实撞了人。

 ▲2007年9月4日,南京,彭宇。图/视觉中国 ▲2007年9月4日,南京,彭宇。图/视觉中国

  揆诸现实,“未撞到老人”却得担责,有很多种情形:像本案中的“轻微刮擦”“无感知刮擦”,像此前出现过的老人被车惊吓避险受伤。无论如何,应向证据要真相、凭真相定责任,而不是臆断先行。借部分个案去夸大“扶老人”风险,则完全没必要——在法律已明确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分配机制、当下监控体系已趋完善、北京等城市还为老人推出防摔倒的“意外伤害险”的背景下,把“扶老人”渲染成高风险行为大可不必。

  就事论事,以事实为依据,是面对“扶老人”纠纷最合理的围观姿态。对公众而言,无真相则无是非的常识,理性理应在线的笃定,也不该将情绪带到“沟里”。

  □佘宗明(媒体人)

责任编辑:余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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