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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林淑菁谈家事法庭

市人大代表林淑菁谈家事法庭
2019年01月17日 11:02 大洋网
原标题:市人大代表林淑菁谈家事法庭

图为市人大代表林淑菁接受记者专访。

大洋网讯 2016年起,最高人民法院启动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全国一些中、基层法院开始设立专门的家事法庭。那么,广州的情况如何?家事法庭与社区、组织等之间又该如何协作,处理婚姻等家事案件?就以上问题,大洋网记者采访了前来参加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市人大代表林淑菁律师。

市人大代表林淑菁说:“广州各级法院目前还没有以‘家事法庭’命名的法庭,相关案件审理会放在民一庭(专门审理民事纠纷)等。”她还补充道,“或者是少年庭都有可能审理家事案件。”

当被问到家事法庭与社区、组织在处理家事案件时的区别与合作,林淑菁表示:家事法庭是法院行使审判职能的法庭之一,社区、组织等更多的是普法宣传、为市民提供法律咨询,引导居民采取正确的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从而在家事法庭和市民之间起到沟通桥梁的作用。

据记者了解,身为市人大代表的林淑菁已多年参与婚姻等家事案件的调解,对此也深有感触。她指出:“诉讼与调解相结合是最好的,在调解的过程中引入家事法庭,会让调解更高效。”

(文/大洋网记者彭忠粤 图、视频/大洋网记者袁世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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