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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630所中小学将开展“非遗”教育

北京:1630所中小学将开展“非遗”教育
2019年01月20日 02:14 北京青年报

  原标题:1630所中小学将开展“非遗”教育

  昨天下午,市人代会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的相关情况。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非遗”将纳入学校教育,本市91所大学、1630所中小学将开展“非遗”教育。同时,“非遗”相关专业将按规定实施学费减免。

  本市拟建立“非遗”保护工作联席会议

  据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庞微介绍,目前全市普查到各类“非遗”信息12000余项,其中包括昆曲、古琴艺术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项目11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26个,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273个,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909个。目前,全市建立了国家、市、区三级“非遗”代表性名录体系。

  庞微透露,为加强协作与配合,本市拟建立包括文化和旅游、发改、财政、教育、商务、经信、国资、人力资源和社保、知识产权等十多个政府部门组成的“非遗”保护工作联席会议。

  作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市教委将加大力度,在全市91所大学、1630所中小学广泛开展“非遗”教育;市商务局将落实《关于推动北京老字号传承发展的若干意见》;市民族事务局将广泛开展龙舟、风筝、空竹、冰蹴球等各级各类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市体育局将大力推进太极拳、围棋、象棋等传统体育项目的传承力度;市知识产权局将帮助内联升、一得阁等更多的老字号企业做好传统工艺企业品牌知识产权创新的保护。

  同时,市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将依托技工院校,开展以燕京八绝为代表的传统工艺人才培养工作;市国资委将加大对系统“非遗”保护工作的监管力度,推动红星、王致和、三元梅园等企业做好“非遗”技艺创新与成果转化等,共同履行保护首都历史文化的责任。

  大栅栏等传统风貌区建“非遗”传习所

  在措施保障上,庞微表示,本市正研究制定《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管理办法》《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管理办法》等一系列专题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市和区代表性项目的评审程序,明确代表性传承人的权利、义务和退出机制等。

  庞微介绍,今年将支持龙潭庙会、厂甸庙会、千军台庄户村幡会等民俗类“非遗”的传承与传播,支持中华世纪坛传统文化季“非遗”雅集活动、怀柔区举办的“非遗”大拜年活动等,不断丰富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此外,庞微还提到,城市副中心规划建设的图书馆新馆中,将有全市“非遗”展览展示场所;东城、西城、海淀、房山等区,也将建设“非遗”展览展示场所。

  对此,西城区文化委主任孙劲松介绍,结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西城区将支持有条件的“非遗”项目,在大栅栏、琉璃厂、天桥、什刹海等传统风貌保护区建设一批“非遗”展示、传习所,提升“非遗”项目的影响力。

  市人大将开展“非遗”条例执法检查

  《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将于今年6月1日实施。为保证“非遗”条例的贯彻实施,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体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非遗”条例属于公共文化领域立法,具有保障性和促进性,它的实施主体是政府。因此,贯彻实施条例,政府负有主体责任;监督条例实施,人大责无旁贷。

  该负责人表示,按照条例要求,市区两级政府要履行主导责任,把“非遗”保护、传承和发展当做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功能建设的大事来抓,尽快落实各项制度安排,在人、财、物和场地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文化和旅游部门要积极履行主管责任,在联席会议制度框架下统筹谋划“非遗”工作,贯彻落实保障措施,组织制定并监督检查保护规划。发展改革、教育、科技、财政、商务、经济信息化、人力社保、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其他有关部门要主动承担协同责任,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非遗”保护相关工作,齐心协力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

  上述负责人还透露,按照惯例,对于新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市人大一般会在法规实施一年左右开展一次执法检查,主要检查法规所规定的政府职责是否履行到位,所设置的制度措施是否安排就位,所要求的配套规定是否如期出台等。

  文/本报记者 李天际 李泽伟

  摄影/本报记者 崔峻

责任编辑:余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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