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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椰树集团:“我从小喝到大”不违反广告法

海南椰树集团:“我从小喝到大”不违反广告法
2019年02月16日 12:03 新京报

  原标题:海南椰树集团: “我从小喝到大”不违反广告法

  新京报快讯 今日,海南椰树集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我从小喝到大”广告词不违反广告法,并得到中国广告协会批准,工商部门也认可。

以下是微博全文以下是微博全文

  “我从小喝到大”广告词不违反广告法

  得到中国广告协会批准,工商部门也认可

  这句广告词不是指喝椰汁丰胸,而是宣传消费者对椰树牌椰汁信得过,以预防我们产品被省内外80多种伪劣椰汁冲击,有利于消费者辨别真伪。因为椰汁是“椰树”30年前在世界上最先发明的,获得了中国发明专利,被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授予“中国专利发明创造金奖”,百年前,茅台在美国获得国际巴拿马金奖;百年后的2016年,椰树牌椰汁在美国荣获国际巴拿马特等金奖。产品远销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为世界品牌,值得国人骄傲和珍惜。

  椰树集团拉买处

  2019年2月16日

责任编辑:张义凌

椰树广告法椰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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