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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保局局长:救命救急好药应纳入医保目录

北京医保局局长:救命救急好药应纳入医保目录
2019年03月11日 04:55 北京青年报

  原标题: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局长于鲁明 救命救急好药应纳入医保目录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局长于鲁明关注到了医药价格问题。对于过去一年我国医药改革方面的成就,于鲁明感到十分欣慰,北京的落实情况也有目共睹。对于进一步降低抗癌药价格,他建议完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国家药品谈判机制,将更多疗效好、价格贵的创新药、独家药纳入谈判范围,有效提高患者用药水平。

  于鲁明说,通过多种惠民举措,虽然大幅减轻了人民群众负担,但与新时代医疗保障工作要求和人民群众需求相比,还需要倍加努力,将更多救命救急好药纳入医保目录,通过多种方式降低抗癌药价格,努力让群众用得起、买得到质量好、价格低的抗癌药,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对此,于鲁明建议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加强顶层设计,明确医疗保障制度功能定位,加强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统筹政策协同,形成政策保障合力,提升医疗保障治理现代化水平。建立全国统一的罕见病医疗保障机制,在国家《第一批罕见病目录》基础上,建立全国统一的以政府为主导,医疗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慈善等多方参与的专门的罕见病医疗保障制度,将部分可诊可治的罕见病纳入保障范围,保障罕见病患者的医疗需求,减轻罕见病患者的经济负担。

  进一步建立完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国家药品谈判机制,将更多疗效好、价格贵的创新药、独家药纳入谈判范围,有效提高患者用药水平。发挥国家谈判的优势,通过价格谈判将药价中不合理的部分挤掉,降低药价,既让患者享受到更多好药,又使医保基金可承受。

  在国家层面继续加强医院和医务人员培训教育,引导医疗机构规范用药,提升临床用药诊疗水平,进一步开展重点品种的药物经济学评价,指导治疗行为,规范用药内容,减少不合理的费用支出,同步推进医疗机构薪酬制度改革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置换,调动医生因病施治的主动性,进一步净化医患关系。建立全国统一的药品编码认证体系,药品生产、配送、使用全程记录,做到产品可追溯,价格可倒查,使用可监督。

  文/本报记者  蒋若静

责任编辑:张玉

罕见病医疗救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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