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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部分地区对港区危险货物集中风险重视不够

交通部:部分地区对港区危险货物集中风险重视不够
2019年03月22日 22:11 新京报
原标题:交通部:部分地区对港区危险货物集中风险重视不够

新京报快讯 据交通运输部官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今日(22日)公开了关于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治理专项行动有关情况的通报。通报指出,部分地区存在企业主题责任落实不到位、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偏低、对港区危险货物集中风险重视不够等问题。

自2016年4月以来,交通运输部制定实施了《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目前专项行动各项任务已基本完成。


专项行动期间,交通运输部发文指导各地依法取缔整改内河未批先建港口码头241个,分类施策整治311个超期试运行项目,由港政部门负责监管的8300余个(罐容近1亿立方米)的港口危险货物储罐全部建立了监管档案,由港政部门负责监管的港区内340余处重大危险源按规定建立了管理制度,近170处港口危险货物集中区域已基本完成评估,评估结论已报送当地政府,推动落实属地责任。 

此外,全国共6500余名港口主要安全管理人员通过考核,14700余名危险化学品装卸管理人员取得从业资格,实现了装卸管理人员100%持证上岗。

交通运输部还公布了专项行动期间发现的一些问题:


一是部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仍然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设备维护保养不到位,安全设施老旧甚至缺失。有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严格,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风险防范措施不全面。海南洋浦、福建泉州等地个别企业甚至存在非法装卸作业危险货物、恶意瞒报事故信息等恶劣情况。 

二是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偏低。一些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一线员工流动性大,安全生产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明显不足;部分员工存在习惯性违章作业,违章作业的行为未杜绝。 

三是存在安全监管履职层层衰减的现象。一些基层港政部门执法不严,仍然存在“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和“不想管、不敢管、不去管”的问题。部分监管人员责任意识、专业素质有待提高。在机构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过程中,少数地方的港口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积极性、主动性有所下降。 

四是部分地区对港区危险货物集中风险重视不够、估计不足。个别地方未按规定的时间完成危险货物集中区域风险评估工作,有的地方对港口危险货物储罐集中风险防控不力。 

交通运输部要求,各地要坚持底线思维进一步加强安全风险防控,巩固三年行动治理成果,持续加强安全监管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做好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

编辑 贾聪聪

交通部港区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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