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门:加快响水“3·21”事故受污染水体治理 确保不发生次生环境污染
中新网南京3月24日电 (杨颜慈)江苏省生态环境厅24日通报,在盐城响水“3·21”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正有序妥善进行。在加强对空气、水等全面检测的同时,环境治理工作已开始进展。
通报称,国家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日前组织参与应急处置的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召开第二次应急处置工作会议。会上,翟青副部长指出,本次应急处置工作已经转入监测与治理并重的阶段,并就进一步拓展地下水监测内容,优化监测点位和频次,妥善处置现场高浓度污水,确保不发生次生环境污染等提出相关要求。
会议提出,要优化大气、地表水监测点位、监测频次,增加监测指标,增加土壤、地下水监测。
事故发生后,生态环境部组织淮河水保局专家携带先进仪器设备现场驰援监测工作,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同时从苏州、南通、扬州、泰州等地增调120名环境监测人员。
增援队伍抵达响水后,立即深入现场开展工作,确保了监测数据全面性和精确性,为科学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提供决策依据。为更好地了解核心区污染情况。23日上午9时,监测人员在现场消防人员的指引下,进入爆炸核心区,顺利完成大坑土壤、积存废水的采样任务,为下一步确定地下水监测点位和污染治理提供第一手环境数据。
截至目前,国家生态环境部和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分别组织部环科院、监测总站、清华大学、南京大学等单位专家赶赴现场,深入分析研判现场情况。
目前,已完成园区内受污染水体的应急处置建议方案编制,确定本次污染物处理后适用的排放标准(国家标准中尚未明确规定),形成了依托现有污水处理厂部分设施处理受污染水体等多种处置技术方案,将与地方政府对接后迅速启动污水处置工作。
此外,目前省市县三级环境应急工作人员已开启24小时巡查园区受污染水拦截坝,每个点专人驻点盯防。针对因河水大潮,水位高压力大、少量河水倒灌进入新丰河的情况,环境应急人员立即组织协调,对截污坝采取加宽加高加固措施。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做好应急监测工作,密切关注周边环境质量;积极指导地方加强对封堵闸坝的巡查,做好园区内受污染水体的监测调查和处理处置,严防受污染水体外泄风险,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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