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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独家庭连上两地扫黑对象 是误会还是定义不妥?

失独家庭连上两地扫黑对象 是误会还是定义不妥?
2019年03月27日 19:13 澎湃新闻

  原标题:忻州血站删除“失独家庭列入扫黑”文章,市卫健委:外界误解

  3月27日下午,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发现,忻州市中心血站微信公众号已删除标题为《开展扫黑除恶治乱,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文章。该文章相关内容将失独家庭列入扫黑工作。但在忻州市中心血站的搜狐号上,这篇文章仍然可以查看。

  澎湃新闻3月26日、27日连续报道湖南湘潭和山西忻州将失独家庭列为扫黑对象,引发关注。

  27日下午,忻州市中心血站办公室李姓主任告诉澎湃新闻,看到澎湃新闻的报道后,发现此前的宣传扫黑的文章容易引起“误解”,遂让微信公众号运营人员删除了文章。他解释,这些宣传内容来自血站的指导单位,即忻州市卫健委(原忻州市卫计委),“他们让我们拿回来宣传,我们就发了”。

  李姓主任表示,由于对政策的理解不到位,才出现这样的“误会”,并感谢媒体的关注,以后刊发内容会严格把关。

  据忻州市卫健委工作人员此前介绍,忻州市卫健委于2018年成立扫黑办,共三四名成员。对于“将失独家庭列入扫黑对象”的依据,该工作人员称,暂时不清楚,需要向卫健委扫黑办了解。

  27日下午,忻州市卫健委扫黑办一位陈姓科长回应澎湃新闻称,外界对宣传内容存在误解,原意并未将所有失独家庭人员列入扫黑对象,而只是指“系统内特殊人群实施或准备实施影响系统安全稳定行为的”那部分失独人员。

  但一些失独家庭人员认为,这是一种抹黑。

  对于将失独人员纳入“扫黑”的法律依据,陈姓科长称,自己不太清楚,需要进一步了解。

  澎湃新闻注意到,这份告示中共列举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的九项重点摸排内容,其中,第五项是“失独家庭人员、重度精神疾病患者等重点监管对象和系统内特殊人群实施或准备实施影响系统安全稳定行为的”。这一表述与此前澎湃新闻报道的湘潭福利社区的展板内容一致。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湖南湘潭“广场街道福利社区”的“扫黑除恶十类重点工作”的展板罗列的十类工作中,“失独家庭人员、重性精神病患者等重点监管对象”赫然在列。

责任编辑: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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