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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问政一年后 西安教育部门又“摊上事儿”

电视问政一年后 西安教育部门又“摊上事儿”
2019年04月09日 19:46 新浪新闻综合

  原标题:电视问政一年后,西安教育部门又“摊上事儿”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过度商业化不止给家长和学生带来沉重负担

  也将侵蚀教育事业

  近日,西安不少小学生收到学校发出的某儿童剧“演出券”, 凭此券家长购票,可免费带一名学生入场。如果孩子自己去,可以半价购票。有些学校还要求学生看完要写“观后感”。据《华商报》报道,至少有50所学校疑似给学生发了该演出券。

  表面上看家长和学生们都占了便宜,可实际情况是,当“自愿”观看的家长们前去排队购票时却发现:原本60元、90元、120元、150元、180元的票价,变成了58元、118元、188元、228元、288元、368元,最高票价涨了整整一倍。

  据报道,每一位到剧院买票观演的学生,凭学校此前发的券,可以领取一个小礼品,售票处的记录本上,以学校为单位,后面跟着“正”字,每来一个小朋友领小礼品,都会画一笔,已经记录了四五页。

  中国新闻周刊拨打了出现在记录本上的多家学校电话。其中,中华世纪城小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师否认学校发放过此类演出券,认为本校学生去看演出“可能是在校外收到的宣传单”。

  但一位双水磨小学学生的家长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演出券的确是老师给的,要求孩子观看后拍照并写观后感。但4月4日,老师又通过微信家长群说道:“今天给孩子发的话剧票,完全采取自愿。”

双水磨小学家长群截图双水磨小学家长群截图

  长安区第二幼儿园一位老师则向家长辩称,上周有几个自称剧院的工作人员,到幼儿园推荐“免费票”,老师们也没有多想,就把票给孩子了。该老师表示完全没想到这个票并非“免费”,还惹出了麻烦,向家长道了歉。

  西安人民剧院的工作人员对《华商报》记者含蓄表示,剧院并非主办方,演出只是租用剧院,剧院不介入售票问题。但实际上,早在去年年底和今年年初,西安人民剧院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在有关于该音乐儿童剧的宣传文章里,明确写着“主办单位:陕西省西安人民剧院有限公司”。

官方微信号写着主办单位为西安人民剧院官方微信号写着主办单位为西安人民剧院

  在相关报道的微博评论中,各地网友纷纷表示自己从小就是这么“被自愿”过来的。

  还有网友质问:教育问政才过去一年,教育局长拿着21分(下图中26分误)丢人现眼的感觉这么快就忘了吗?

  这个网友说的是在去年4月,由西安市政府和西安广播电视台联合主办的电视问政节目《问政时刻》中,西安市教育局收获了该节目开播以来的史上最低分——市民满意率仅为21.89%。

  当时就有媒体剖析指:“教育的过度商业化,尤其是权、钱对教育事业的侵蚀以及给家长和学生带来的沉重负担,是西安市教育局饱受诟病的源头。”

  实际上,除了电视问政暴露的西安教育顽疾,教育部去年10月也印发了《关于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紧急通知》(后简称《通知》),强调要杜绝变相发布广告的行为。

教育部去年10月曾发布《紧急通知》禁止商业活动进校园教育部去年10月曾发布《紧急通知》禁止商业活动进校园

  起因是去年10月份,山东菏泽市一小学发放了印有菏泽万达商业广告的小黄帽和红领巾,教育部迅速作出回应,发文谴责认定“性质恶劣”,并要求各地要从中吸取教训,坚决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和幼儿园。

  西安部分学校向学生发商业券已非首次。早在2016年,西安几十所小学就出现过发券让学生看电影事件。不少家长被迫周末带孩子去看电影,原以为是免费的,可到现场一看却要60元,因为害怕老师让写作业,不得不排长队看电影。

  陕西高瑾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瑾表示,此次西安某些学校发放演出券,有很明显的商业目的——第一,家长陪同,学生才免费,学生单独去时是半价,这类似“搭售”行为,看似无偿,其实有偿。

  尽管有学校声明学生可以“完全自愿”,但北京泽博律师事务所的王昊宸律师认为此类声明于事无补,“此次西安学校涉嫌的甚至不能算是‘变相发布广告’,而是‘直接发布广告’了。因为演出券本身就是商品,且通过老师直接在校园内进行了宣传。另一方面,发演出券这个行为并没有经过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按《通知》的规定是不允许的。”

  21世纪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对于商业活动进校园,尽管教育部已经有明确规定禁止,但具体执行过程中,仍会发现学校甚至相关部门和商业机构存在利益牵涉。熊丙奇表示,一旦发现此类情况,参照去年教育部的《通知》去解决处理即可。

  西安市教育局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已经组成多个调查小组在各区县展开调查,有结果会及时公布。截止发稿前,仍没有学校公开承认发了演出券。

责任编辑:王亚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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