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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扩大药品集中采购试点不能一蹴而就

国家医保局:扩大药品集中采购试点不能一蹴而就
2019年04月16日 22:14 新京报

  原标题:国家医保局:扩大药品集中采购试点不能一蹴而就

  新京报快讯(记者 倪伟)4月16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药品集中采购试点、短缺药供应保障及医疗救助相关情况。

  目前,全国11个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城市的中标药品总体平均降价52%,单个药品有些降幅达到96%,这导致试点地区和非试点地区药品价格差异较大。对此,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表示,未来将进一步扩大试点,但需要考虑多种因素,不能一蹴而就。

  陈金甫说,试点地区中标药品价格实现大幅下降,说明确实存在着药价虚高,也体现了改革成效。

  “同样的药,在上海卖十几块钱,别地卖三百块钱,价格相差几十倍,这说明‘4+7’这个改革是成功的。‘4+7’试点的完整解释是招标采购和使用试点,就是说采购后你临床得用,也确实能够适用于医院的临床使用。”陈金甫说,这说明药价低不是质量不好,而是因为改革把价格虚高的水分挤掉了。

  但显然非试点地区没有享受到红利。陈金甫表示,目前来看,一些试点地区医院里面,如果有外地患者来买药,不能不允许。长远来看,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做出了部署,要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及时扩大试点。

  “进一步扩大试点,不是一蹴而就、急功近利的事。有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价格对供应的影响。如果价格过低了,对企业来说,没有积极性,就造成短缺;如果价格不能合理地体现竞争,就产生虚高,对老百姓就产生费用负担。”陈金甫说,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总结各地区试点的经验,拿出一个继续推进改革的方案。

责任编辑:闫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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