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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发布旅游从业人员“八不准”规定 违规将从重查处

云南发布旅游从业人员“八不准”规定 违规将从重查处
2019年04月20日 18:06 新京报
原标题:云南发布旅游从业人员“八不准”规定 违规将从重查处

新京报快讯 日前,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其官网发布关于印发云南省旅游从业人员“八不准”规定的通知。以下为全文: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旅游从业人员“八不准”规定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云南省旅游从业人员“八不准”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4月16日

云南省旅游从业人员“八不准”规定

一、不准欺骗或者胁迫游客购物

二、不准拒绝受理游客退货换货

三、不准组织接待不合理低价游

四、不准诱骗推销不合理高消费

五、不准在景区及门口违规摆摊设点

六、不准向游客叫卖兜售商品和服务

七、不准擅自变更行程影响游览

八、不准签订虚假合同逃避监管

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编辑 刘佳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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