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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奔驰4S店维修发动机用三无配件 被行政处罚20万

一奔驰4S店维修发动机用三无配件 被行政处罚20万
2019年04月26日 21:21 新京报
原标题:一奔驰4S店维修发动机用三无配件 被行政处罚20万

新京报讯(记者 程亚龙)4月23日,新京报以“43万奔驰爆缸 调查发现4S店用三无配件私刻发动机号”为题,报道了河南郑州市民蔡先生在奔驰授权4S店修车后的遭遇。今日(4月26日),新京报记者从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该局已向涉事的郑州汇升奔驰4S店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其违法所得20443.11元,罚款204431.11元。

目前,蔡先生已将车辆拖至其他4S店自行维修,其已委托律师起诉郑州汇升奔驰4S店。受访者供图

 

《处罚决定书》中提到,郑州汇升奔驰4S店(公司名称:郑州汇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在维修中使用的“中缸”采购于郑州市某汽配城,该配件没有出厂包装物、厂名、厂址及合格证。配件进价19219.99元,售价43650.01元,扣除已缴纳的税款3986.91元,该4S店违法所得20443.11元。

 

《处罚决定书》称,该4S店作为授权的奔驰经销商,明知总经销商不提供单独中缸配件,谎称能提供原厂中缸配件,假如不是发生第二次事故,消费者发现非原厂配件的情况,那么用非原厂配件冒充原厂配件的事实将被永久隐瞒,主观恶意明显,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并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违法行为情节恶劣。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及10倍罚款的处罚。

 

据了解,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于今日(4月26日)上午,由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送至郑州汇升奔驰4S店。

 

新京报记者 程亚龙  编辑 白馗  校对 李世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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