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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询进展提速!科创板3企业完成三轮问询,关注重大风险

问询进展提速!科创板3企业完成三轮问询,关注重大风险
2019年05月27日 16:53 新京报
原标题:问询进展提速!科创板3企业完成三轮问询,关注重大风险

  5月26日,上交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系统显示,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兴源创”)公布第三轮问询及回复内容。至此,科创板111家受理企业中,已有3家企业完成三轮问询回复,包括微芯生物、睿创微纳、华兴源创。

  5月26日,上交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系统显示,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兴源创”)公布第三轮问询及回复内容。至此,科创板111家受理企业中,已有3家企业完成三轮问询回复,包括微芯生物、睿创微纳、华兴源创。

  从企业进展来看,越到后期回复问询的速度越快。从交易所提问的逻辑来看,科创板问询进行到第三轮,提问的重点越来越突出,更加聚焦重大风险,但仍然不失细节。

后期问询进展加速 问题数量递减

  在3家已完成三轮问询回复的企业中,动作最快的为微芯生物,回复三轮问询共用时27天;最慢的为睿创微纳,回复三轮问询共计用时44天;另外华兴源创共用时37天。

  目前3家企业的进展较快,也因为3家企业的申报时间较早。其中睿创微纳属于3月22日的科创板首批受理企业,微芯生物和华兴源创均属于3月27日的第二批受理企业。其中睿创微纳率先于3月29日进入首轮问询阶段,但因其首轮问询回复较慢,用时24天,导致后期进展落后于微芯生物。

  从每一家企业的各轮问询进展来看,一般前期问询企业回复所用时间较长,后期问询企业回复的时间则明显缩短。3家企业回复首轮问询的平均用时为18天,回复第二轮问询平均用时14天,回复第三轮问询平均用时仅4天。

  后期进展较快,也与后期问询的提问趋势变化有关。上交所发出的首轮问询为全面问询,覆盖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后期多轮问询则越来越突出和聚焦重点,因此问题数量随问询轮次的推进不断减少。3家企业的首轮问询平均问题数量为49.3个,第二轮问询平均问题数量减至15个,第三轮问询平均问题数量进一步减少为4.6个。

  以华兴源创为例,其科创板上市申请于3月27日获得上交所受理,4月9日进入问询阶段,4月29日回复首轮问询(以回复材料签字日期为准,下同);5月2日收到第二轮问询,5月15日回复第二轮问询;5月20日收到第三轮问询,5月24日回复三轮问询。三轮问询上交所提出的问题数量分别为49个、18个、6个,回复时间分别为20天、13天、4天,问题数量和回复时间同步递减。

  目前,科创板审核工作已经进入公布问询回复的密集期。截至5月26日晚间,科创板共受理111家企业,其中89家处于“已问询”阶段, 33家已公布第二轮问询回复(含已被审核中止的瑞联新材),3家公布第三轮问询回复。

  企业从进入问询阶段到公布首轮问询回复的时间间隔一般在1个月之内,但部分企业进展较慢,有一些企业进入问询阶段已经一月有余,仍未公布问询回复。例如,威胜信息4月17日被问询,博瑞医药4月22日被问询,至今仍未公布首轮问询回复。

  据媒体报道,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本市场研究所副所长廖士光5月25日在公开论坛上表示,目前科创板第三轮问询回复工作已经开始。其中,91%的企业归母净利润为正,仅有9家净利润为负。

第三轮问询聚焦重大风险 强调投资者视角

  从第三轮问询的问题内容来看,上交所关注的重点在于重大风险因素。例如,微芯生物收到的3个问题分别为实际控制人认定、风险因素和其他信息披露问题。其中风险因素的提问中再次涉及研发支出资本化问题,上交所要求公司修改关于研发支出资本化对发行人业绩影响的风险表述,定量分析采用不同研发支出资本化时点对发行人报告期各期业绩的影响。

  华兴源创收到的6个问题分别关于苹果公司对发行人业务的影响、苹果公司以外境内外客户的开拓情况、向泰科集团采购和销售、与时捷电子-境内公司的合作、关于集成电路检测设备、应收账款相关数据。上交所还要求结合美国近期对华产品加征关税的相关情况,量化说明中美贸易摩擦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补充披露相关风险。

  上交所的另一大提问方向是财务数据之间的勾稽关系以及与业务的关联,大多问题要求进一步补充披露数据,并说明核算方法、论证不同数据之间的匹配性。例如,上交所对烟台睿创微纳提出5个问题,分别关于民品经销业务、生产成本、存货、应收票据和信息披露。具体问题例如 “2018年末民品经销业务应收账款、预收账款与销售收入的匹配性,是否与结算政策一致,是否存在突击销售”。

  另外,第三轮问询也有一些细节性问题,包括对招股书语言、信息披露方式的纠正,强调从投资者视角出发。例如,对于微芯生物,上交所要求将招股书中的英文缩写用中文替代或简要解释;删除相关冗余信息,突出与投资者决策相关的重要信息。

  此前,上交所在介绍企业问询回复存在的问题时曾指出,修改后的招股说明书,大多只做加法不做减法,该删除的没删除,该精简的没精简,甚至将问询中仅需发行人说明和中介机构核查事项回复的内容,不加区分地放到招股说明书中。在睿创微纳的第三轮问询函中,上交所就要求其在招股书中将中介机构相关核查内容予以删除。

  新京报记者 顾志娟 编辑 陈莉 校对 卢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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