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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小学健康食堂标准更新 一周食谱不重样

北京中小学健康食堂标准更新 一周食谱不重样
2019年06月04日 12:22 新京报

  原标题:北京中小学健康食堂标准更新 一周食谱不重样

  新京报快讯(记者 方怡君)6月4日,记者从首都之窗了解到,日前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公布了最新版《北京市中小学校健康食堂标准》。新标准要求,学校食堂一周内的食谱不应重复,寄宿制学校不得出售碳酸饮料等不利于健康的含糖饮料。同时,适当满足消瘦、肥胖学生差异性供餐,鼓励学校食堂研发制作低脂、低盐、低糖的餐食。

  《北京市中小学校健康食堂标准》是在教育部等下发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基础上,由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卫生、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专家重新修订而成。在学校自身管理、就餐场所要求、营养、配餐与烹调加工要求等方面作出相应规定,指导中小学食堂参与开展健康食堂建设。

  寄宿学校不得出售含糖饮料

  “食物选择、搭配应结合学生生长发育特点及不同年龄段在校学生营养健康需求,科学制定供餐食谱,以日为单位,一周内的食谱不应重复,做到搭配合理、营养均衡。”记者发现,新标准对学校食堂的营养、配餐与烹调加工要求更加明确。

  根据规定,学校食堂应建立谷类为主的膳食模式,还应提供小米、玉米、燕麦、绿豆、芸豆等传统上的粗粮。  鼓励学校食堂研发制作低脂、低盐、低糖的餐食。

  其中,只提供午餐的学校食堂,可按照健康餐盘3:2:1的谷薯杂粮、蔬果和禽鱼肉蛋豆制品的比例进行配餐,对于肥胖学生应适当增加新鲜蔬果的摄入量;有住宿学生的学校食堂,应供应三餐,三餐分配要合理,早餐应多样,每天保证蔬菜水果供给量,每天应供给至少300g牛奶,或相当于此数量的奶制品。

  此外,寄宿制学校商品部须严格控制和管理汉堡包、方便面等高脂、高盐、高糖食品,不得出售碳酸饮料等不利于健康的含糖饮料。

  学校应公示进货、供餐单位等信息

  新标准明确,学校应每周在显著位置提前公布学生餐带量食谱和营养素供给量。并加强学生营养不良与超重、肥胖的监测评估和干预。

  同时,学校应定期向学生家长反馈学生健康状况信息,每周应通过校门外宣传栏、校讯通、学校官网等方式向学生家长传递学校膳食信息。

  例如,学校应利用公共信息平台等方式及时向师生家长公示主要原材料进货信息、供餐单位等信息。并建立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充分发挥其在营养教育、配餐食谱、饭菜质量和日常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据了解,北京市于2017年全面启动中小学校健康食堂建设工作。目前已有86所学校获得“北京市中小学校健康食堂”称号。

  新京报记者 方怡君 

责任编辑:王亚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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