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上海检察一分院依法决定对佘宝庆等3人刑事拘留

上海检察一分院依法决定对佘宝庆等3人刑事拘留
2019年06月17日 18:26 澎湃新闻

  原标题:上海检察一分院依法决定对佘宝庆等3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上海市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原副董事长兼上海金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陵股份”)原董事长佘宝庆、金陵股份原总经理徐伟梧、金陵股份原总会计师葛更祺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财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一案,由上海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19年6月17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决定对犯罪嫌疑人佘宝庆、徐伟梧、葛更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上海检察一分院”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闫宏亮

佘宝庆
新浪新闻公众号
新浪新闻公众号

更多猛料!欢迎扫描左方二维码关注新浪新闻官方微信(xinlang-xinwen)

图片故事

新浪新闻意见反馈留言板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2675637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1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