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35岁副厅,“神童厅长”与妻妹构建亲属利益输送圈
16岁上大学,25岁提拔为副处长,30岁出任处长,35岁成为当时省政府最年轻的副厅长,45岁成为省财政厅厅长。
这样光彩的人生轨迹在55岁这一年戛然而止。2018年2月5日,浙江省金融控股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钱巨炎落马。
6月20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发文《丢掉初心 他们走上不归路——透视忏悔录中落马官员的堕落轨迹》,其中提到了钱巨炎。前不久,浙江省法纪教育基地首次集中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浙江查处的21名省管干部忏悔录手稿,钱巨炎的忏悔录便是其中之一。
曾是省政府最年轻的副厅长
钱巨炎1963年出生,浙江诸暨人。
他被同龄人称为“神童”,16岁上大学,大学毕业时年仅20岁的他被分配到省财政厅,工作仅两年就被任命为副科长,第三年就被任命为主任科员,提拔为副处长时,他年仅25岁。1993年,省财政厅整合处室成立农业农税处,年仅30岁的钱巨炎出任处长。
5年后,1998年的春天,35岁的钱巨炎被提拔为省财政厅副厅长,是当时浙江省政府部门最年轻的副厅长。2008年2月被任命为省财政厅长时,他才45岁。2017年4月,在担任省财政厅“一把手”9年后,钱巨炎转任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省财政厅的职能决定了横向所有部门、纵向全省市县为了争取支持都会不同程度求助于财政,时间一长,自己就容易产生一种无所不包、无所不能的错觉,似乎没有到不了的边角,没有办不成的事儿,大有一种‘我是何等人物’之感。”
这是钱巨炎在忏悔书中写的话。
2018年5月钱巨炎被双开。双开通报中提到他长期持有非上市公司法人股、搞权色交易等。同时提到,他“靠山吃山”,利用掌管“钱袋子”之机大搞权力寻租,大肆为本人和亲属攫取经济利益。
钱巨炎在忏悔书中提到,早期成长经历一帆风顺,省财政厅厅长的特殊地位使自己骄傲自满情绪滋长,自我意识膨胀,敬畏之心缺失,廉政意识淡化,放纵贪欲,利用职权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
“老乡”送排屋,“发小”送100万
钱巨炎案去年10月25日一审宣判,钱巨炎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
法院判决书指出,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17年间,被告人钱巨炎利用担任浙江省财政厅副厅长、厅长、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财政性资金存放、房产项目审批、土地性质变更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395.7836万元。
同时,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鉴于钱巨炎有自首情节,退出全部赃款赃物,认罪、悔罪态度好,依法可对其减轻处罚。
观海解局看到,去年12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了《“亲友圈”掩盖下的利益输送》为题的视频,剖析钱巨炎案件,提到他“构建亲友利益输送圈”。
视频披露了钱巨炎与自己的老乡柴某某之间利益输送的细节。2005年,钱巨炎看中杭州一套排屋,经过一番操作,该排屋开发商老板柴某某将原本市场价263.34万元的排屋,以“内部价”115万元卖给钱巨炎。为掩饰低价购房的事实,经过私下商议,柴某某还向钱巨炎出具了房款之外另外收到的50万元虚假收条,并将合同签订时间提前到2003年。
钱巨炎在忏悔书中写到:“我知道他的目的是让我在他需要帮助时为他出力”。
除此之外,钱巨炎的发小兼同学、诸暨某文化传播公司总经理陈某知道钱巨炎想买排屋,“借”了100万元现金给他作为房款,并明确表示“不用归还”。
而钱巨炎则为柴某某和陈某在房产项目受让、土地性质变更、项目审批、房产登记,及其家属工作调动等事项上给予帮助。
财政性资金存放在妻妹就职银行
钱巨炎另外一个“亲友利益输送圈”是与自己的妻妹钱某某共同搭建的。2003年,钱巨炎利用担任省财政厅副厅长的职务便利,将在诸暨老家的妻妹钱某某调至某某银行杭州解放支行工作,并在社保等财政性资金存放上有意为其谋利。
钱巨炎回忆说:“我把她调入银行工作之始,就有意识地把她作为一枚‘棋子’嵌在某某银行,作为我们获取个人利益的共同通道。”
据公诉人指控,2003年至2017年,归入钱某某营销业绩的财政性日均存款达3亿余元至19亿余元不等,钱某某从中获取业绩奖励共计2400万余元。2006年至2015年上半年,在钱巨炎的授意下,钱某某先后10次直接或通过姐姐送给钱巨炎现金或银行存单,共计185万元。
2009年上半年,因对钱某某的回报力度不满意,钱巨炎提出由钱某某出资720万元,以钱某某女儿的名义购买临安青山湖一套面积512平米的别墅,并办理相关手续,再把房子送给钱巨炎。
此后,钱巨炎在财政性资金存放方面加大了对钱某某的支持力度。
2016年11月,浙江省纪委就钱巨炎利用职权为妻妹钱某某所在银行安排财政性存款等问题,专门对其进行函询谈话,但钱巨炎在当时的谈话和在事后提交的书面材料中均未坦承自己的问题。
除了妻妹,同样的问题还出现在钱巨炎老乡柴某身上。在某银行做营销顾问的柴某逢年过节前往钱巨炎父母家看望并送上红包。后来,钱巨炎将一笔高达数亿元的财政性资金放到了某银行,使柴某顺利获取了一笔意外的“营销费”。
2009年11月,柴某提出想以钱父的名义开个账户炒股,赢了归钱家,亏了他来负担。随后的一年多时间里,柴某分多次在钱父证券账户存入200多万元。2012年3月,因股票账户出现大幅亏损,柴某建议,把钱父账户的股票抛售,将这笔钱款用于投资一家拟上市公司,购入50万股股权。在钱巨炎同意后,又根据其意思,以钱巨炎妹妹之女的名义,花175万元购买了股权。
资料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高语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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