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昆明市滇池船舶准入管理办法》听证会举行
近日,《昆明市滇池船舶准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听证会举行。各界代表对《办法》内容展开讨论,并就部分条款提出意见和建议。
“这是昆明市首个关于滇池船舶准入的管理办法。”昆明市滇池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实现滇池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可持续发展,防止船舶驶入滇池后对滇池水域造成不可逆转的污染,有必要以规章的形式来规范滇池船舶入湖许可工作。
《办法》明确,准入滇池的船舶按照用途分为公务船舶、营运船舶、水上水下施工船舶、科研教学船舶和体育运动船舶。进入滇池水域的船舶将实行准入许可,须办理《滇池船舶入湖许可证》,入湖船舶实行“一船一证”。船舶产生的固体、液体废弃物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封闭收集回收处理,不得向滇池水体排放。
《办法》提出,未持有效《滇池船舶入湖许可证》擅自入湖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其驶离滇池水域;伪造、变造、买卖、转借、冒用《滇池船舶入湖许可证》,或者利用虚假信息取得《滇池船舶入湖许可证》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已取得的《滇池船舶入湖许可证》予以作废或收回处理,并责令其驶离滇池水域。(云南日报 记者浦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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