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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超两千万 烟台市公安局原局长聂作坤获刑13年

受贿超两千万 烟台市公安局原局长聂作坤获刑13年
2019年07月23日 12:05 新京报

  原标题:受贿超两千万 烟台市公安局原局长聂作坤获刑13年

  新京报快讯 据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7月23日上午,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烟台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聂作坤受贿案。对被告人聂作坤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三十万元;查封、扣押受贿所得款物及孳息依法没收,上缴国库。聂作坤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来源:菏泽中院官微

责任编辑:祝加贝

公安局原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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