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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湖法院主动作为 为辖区央企提供法律服务

莲湖法院主动作为 为辖区央企提供法律服务
2019年07月29日 10:39 陕西法院网
原标题:莲湖法院主动作为 为辖区央企提供法律服务

陕西法院网讯   7月26日,莲湖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群带领民三庭一行到陕西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开展了座谈、法律讲座等活动。

刘群院长一行在参观了企业荣誉展室,了解了企业多年来的发展成就以及所取得的成绩后,与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翟再文,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谢明娟以及公司全体党委委员进行了座谈。

座谈中,刘群院长介绍了莲湖法院近年来立足审判、采取多种措施为辖区企业服务,努力提升法治营商环境的做法,并同与会法官一起就陕西航建发展中遇到的法律疑难进行了一一解答。刘群表示,陕西航建作为驻地莲湖的央企,为莲湖的发展做出巨大贡献,法院有责任有义务为企业进一步发展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法院将从法律视角透视企业发展中的疑难困惑,有针对性对企业提出见解、回答问题。刘群院长指出企业应重视加强风险防控意识,公司上下应不断提升执业风险意识,严守法律底线,实现企业大发展的同时带动个人职业发展。“服务企业,我们是认真的”,刘群院长真诚地表示,“企业良好的发展环境是我们努力的目标”,他说今后会进一步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助力企业做大做强。

陕西航建党委书记、董事长翟再文对刘群院长带领莲湖法院法官“送法上门”为企业发展提供服务与帮助表示感谢,并向莲湖法院赠送了“不忘初心服务企业普法 牢记使命践行司法为民”的锦旗。

座谈会后,莲湖法院法官结合具体案件进行剖析和归结,就企业的诉讼风险的控制与规范建议,向陕西航建公司领导、项目经理等50余人进行了一场精彩的法律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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