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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媒:香港一家三口涉制造烟雾弹 被警方带走调查

港媒:香港一家三口涉制造烟雾弹 被警方带走调查
2019年08月02日 16:27 环球网

  原标题:港媒:香港一家三口涉嫌制造烟雾弹,被警方带走调查

  [环球网报道 见习记者 尹艳辉]据多家港媒报道,香港警方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探员1日搜查天水围天瑞邨一间房屋时,检获30枚烟雾弹以及制造原料,后拘捕关系为“母子女”的涉案一家三口,并将女住户及其女儿、儿子带到警署调查。

 3名嫌疑人被陆续带走(图片来源:台湾“星岛日报”) 3名嫌疑人被陆续带走(图片来源:台湾“星岛日报”)

  综合多家香港媒体8月2日报道,香港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俗称O记)警司杨耀宗称,1日中午4时许,探员根据线报,至天水围天瑞邨瑞满楼一单位搜查,查出约30枚疑似烟雾弹、烟雾弹半制成品、制造工具,及硝酸钾等原材料,怀疑这个地址被用作烟雾弹工场。警方后以涉嫌无牌藏有爆炸品,拘捕了47岁的女住户及其25岁的女儿、23岁的儿子,并在1日晚将3名涉案男女带署扣查。

  香港《明报》称,警方正在调查制作烟雾弹的动机,以及是否和近期发生的示威活动有关。

  《文汇报》报道称,现场检获的爆炸品包括有约20枚至30枚已制成的烟雾弹,一批半制成品,一批钾粉、镁粉等制弹用原材料,及一批制造工具等。检获的烟雾弹威力,要待爆炸品处理组人员检验确定。报道还称,警方怀疑有关爆炸品涉及近期的反对派暴力行动,警方将调查3人的背景、制造爆炸品的动机等方向作跟进,不排除会有更多人涉案被捕。

  根据香港《刑事罪行条例》第55条,任何人制造爆炸品,或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属于爆炸品的任何物品(不论他是否知道该物品属爆炸品),除非他能证明他是为了合法目的而制造、管有、保管或控制该爆炸品,否则即属犯罪,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监禁十四年,而爆炸品则须予没收。

  此外,据香港“东网”报道,1日深夜,香港警方突击搜查沙田火炭坳背湾街45号喜利佳工业大厦,查获一批疑似用作暴力示威的物资,拘捕7男1女,其中一名被捕男子为已被取缔的“港独”组织“香港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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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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