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调查取证难倒FBI 章莹颖案暴露美司法制度缺陷

调查取证难倒FBI 章莹颖案暴露美司法制度缺陷
2019年08月11日 08:00 民主与法制时报

  原标题:“章莹颖案”暴露美国司法制度缺陷,时常对精心谋划的犯罪更有利 | 深度

  核心提示:章莹颖案引起海内外华人的广泛关注。在美国的司法制度和语境下,尽管章莹颖案的侦查起诉得到了程序正义的保障,法庭审理得到了“控辩平衡”,但是这种司法制度设计也在实践过程中显现出了一些问题。

7 月 18 日,美国伊利诺伊州皮奥里亚,章莹颖的家人出席判决下达后举行的一场新闻发布会,她的父亲代表家人发言。 CFP/供图  7 月 18 日,美国伊利诺伊州皮奥里亚,章莹颖的家人出席判决下达后举行的一场新闻发布会,她的父亲代表家人发言。 CFP/供图

  记者|周   頔

  美国当地时间7月18日下午,备受关注的章莹颖案在美国伊利诺伊州皮奥利亚联邦法院开庭。主审法官沙迪德宣布,由于陪审团无法就被告克里斯滕森绑架杀害章莹颖案的量刑达成一致,克里斯滕森最终被判处终身监禁,不得保释。

  历时两年多时间,关注章莹颖案的所有人终于等到了法院的判决,但却不是家属和舆论期待的那个结果。据美国媒体披露,陪审团中有两位陪审员反对判处克里斯滕森死刑,所以法官只能判处其终身监禁。

  章莹颖案代理律师王志东在判决公布后谈道,尽管在美国的联邦法院寻求死刑判决是很困难的事情,章莹颖家属也对这些情况有过预料,是有所准备的,但是克里斯滕森没有被判处死刑仍然令人失望。

  在美国的司法制度和语境下,章莹颖案的侦查起诉得到了程序正义的保障,法庭审理得到了“控辩平衡”,但是这种司法制度设计也在实践过程中显现出了一些问题。

  调查取证难倒美国联邦调查局

  2017年6月9日,章莹颖在美国伊利诺伊大学访学期间失踪。在章莹颖失踪三周后,美国联邦调查局逮捕了嫌犯克里斯滕森。

  据美国媒体披露,联邦调查局早在章莹颖失踪后的第三天就发现了具有作案嫌疑的克里斯滕森,并且对其进行了讯问,但是直到又过了两周多后才对其进行了逮捕。

  从接警立案到如今法院已经做出判决,联邦调查局被指效率低下,遭人诟病。

  联邦调查局春田市分局主管刑侦的特工副总长江·汉洛威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宣称:“寻找中国访问学者章莹颖是美国联邦调查局的国家级优先任务。”

  从联邦调查局公布的情况来看,为了合法取得证据,联邦调查局确实作出了很多努力。

  章莹颖案发生在美国著名大学园区内,涉及外国访问学者,又经中国驻芝加哥总领馆过问,因此执法单位极为重视,接警后就接管了案件,而没有让刑事侦查经验不足的高校警察局负责该案。

  章莹颖失踪的第三天,联邦调查局就找到了搭载章莹颖的汽车,并讯问了车主克里斯滕森,他否认见过章莹颖。两天后联邦调查局再次对比了章莹颖上车的视频,发现克里斯滕森说谎并具有作案嫌疑,于是向法庭申请了搜查令。

  次日,联邦调查局在传唤克里斯滕森的同时,搜查了他的住所,找到了他所使用的手机。在向法庭申请手机内容搜查令后,开始对克里斯滕森进行监听和监控。

  直到2017年6月29日,联邦调查局获得了克里斯滕森亲口承认自己绑架并杀害了章莹颖的证据,第二天将其逮捕。

  由于美国司法制度过于强调权力制衡,联邦调查局的侦查活动受到法庭很多的限制,未经法庭批准也不能轻易对嫌犯进行拘捕,在搜查嫌犯住所、私人物品的时候也受到很大限制。

  对凶犯进行监听监视后,直到多次获得可以交叉印证的录音证据,联邦调查局才对其进行了逮捕。

  然而,由于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明确规定,不得强迫嫌疑人做对自己不利的证词,任何逼供行为都是违法的。克里斯滕森在被捕之后,拒不交代章莹颖尸体的下落,导致联邦调查局无法找到尸体,则不能以谋杀罪起诉他。

  最终,美国检方只能以绑架致死罪起诉了克里斯滕森,随后又因为其向联邦调查局撒谎追加了伪证罪等。

  加利福尼亚州律师公会注册出庭律师邓洪指出,依据美国法律,被告在被逮捕的30天之内,检察官必须正式起诉。

  美国司法部部长杰夫·塞申斯签署的文件,决定对涉嫌绑架致死中国访问学者章莹颖的嫌犯克里斯滕森寻求死刑,检方梳理证据后对克里斯滕森提出了死刑指控,但是由于前期侦查证据并不十分充足,辩方律师坚持做无罪辩护,为案件走向增加了很多不确定因素。

  被告承认杀人 但律师仍做无罪辩护

  尽管克里斯滕森承认绑架并杀害了章莹颖的事实,但是辩护律师仍然坚持要为其做无罪辩护。

  辩护律师称,克里斯滕森有心理问题,作案时精神状态绝望而抑郁,而这些心理问题部分来源于嫌犯酗酒、婚姻失败和学业无成,而检方指控的录音为酒后乱语。辩护律师列出了54项减罪因素,而检方指控的加重因素只有8项。

  在庭审中,辩护律师坚称克里斯滕森此前未有犯罪前科,且已坦白交代杀人罪行;其父母患有精神病,如克里斯滕森被判死刑,其父母会失去唯一可依靠的人。辩方又提及克里斯滕森的精神状态,指他的妻子对他造成伤害,两人一直保持开放式婚姻关系,令他情绪不稳;克里斯滕森曾表现出严重抑郁倾向,加上其妻子与女友在案发当天,到了他度蜜月的地方度假,对他造成极大打击。

  辩方称,终身监禁已是很严重的惩罚,所有生命都是可贵的,包括克里斯滕森的生命。

  与此同时,辩方律师还找到了各种理由为嫌犯争取更多时间,将庭审拉长。对于章莹颖家人的痛苦,被告从未认错悔过,但是辩方律师却希望法庭和陪审团认定其认罪态度良好。

  除此之外,辩方还对庭审细节吹毛求疵,试图达到被告免死的作用。

  今年7月10日,章莹颖的男友侯霄霖作证时,表达了本案犯罪细节所对他造成的悲伤,遭到被告律师的反对,并要求法官宣布流审。

  辩护律师觉察到接下来的表述会打动陪审团,立刻要求法官判处证人作证无效。章莹颖弟弟、父亲、同学作证时也多次出现被告律师“合理”利用规则打断庭审进程、给陪审员进行人工“感情降温”的情况。

  在美国洛杉矶执业的律师刘龙珠持续关注此案的庭审和量刑。他谈道,辩方证人的人数和作证时间均是控方的两倍多一些,但辩方的策略其实就是打“感情牌”“装可怜、卖惨、演苦肉计”。

  “辩方在法律层面没有辩论空间,因此打‘感情牌’,说他也是受害者。控方则是进行法理指控,摆事实,提出证据,以贴合法律。其实,控辩双方并没有真正的争辩,一方讲法律,一方讲感情,两方在不同的层次上陈述和作证。”刘龙珠说。

  或许,正是辩方的这种辩护策略,最终对陪审团成员在对克里斯滕森的量刑上产生了影响。

  陪审团量刑做出免死判决

  章莹颖案陪审团做出最后决定前,经历了将近两年的庭审和听证,为此检方和辩方就很多事实性问题产生了激烈交锋,法庭最终认定克里斯滕森绑架谋杀罪、伪证罪成立。

  在定罪量刑方面,由7男5女组成的联邦陪审团对凶犯进行量刑。

  由于此前辩方律师已经承认了克里斯滕森的绑架杀人行为,陪审团成员就要在死刑与终身监禁刑罚中进行选择。

  据了解,量刑阶段是一种小型审判,包括开庭审理、展示、出庭作证和结案陈词四个阶段。每位陪审员在评议结束时须上交一个“量刑阶段表格”,表格内有多项内容,比如被告克里斯滕森是否应被判处死刑。

  其中,表格中有“加重刑罚因素”的选项,是询问陪审员,克里斯滕森是否有表现出可判处死刑的因素。

  这些理由包括:章莹颖因绑架而死亡;克里斯滕森以“特别令人发指,残忍或堕落的方式”犯下罪行,涉及对章莹颖实施酷刑或严重身体虐待;克里斯滕森经过大量规划和预谋后犯罪。

  另外,表格还有“减轻刑罚因素”选项,是询问陪审员有关克里斯滕森的“出生背景、记录和性格”等各个方面,是否有存在不判处死刑的因素。

  在量刑阶段结束时,陪审团必须对一个关键问题做出回答:检方展示的克里斯滕森杀害章莹颖案及其产生的恶劣影响等一切“加重刑罚因素”是否能足以超过“减轻刑罚因素”。

  如果陪审团成员评估认为加重刑罚的因素更大,他们会投票赞成判处被告死刑;如果后者超过前者,那么他们会选择判处被告终身监禁。

  也就是说12名陪审员中,只要有一人反对判处死刑,则联邦法院就要判处克里斯滕森终身监禁。

  在辩方律师的各种工作下,陪审团中有两个人反对判处被告死刑,最终法庭判处了克里斯滕森终身监禁、不得假释。

  对于章莹颖案中美国司法显现出来的问题,国际关系学院公共管理系教授储殷指出,当人们处在法学院安全的教室里谈论自由的代价、法治的代价的时候,会以轻松的口气来叙述“宁纵勿枉、疑罪从无”,但这种法治的进步一旦体现在现实之中,却可能带来受害者无可奈何、凶犯逍遥法外的荒诞结局。“尽管在理论上,法治是保护所有人的,可它时常却对为犯罪而精心谋划的罪犯更加有利。这可能就是法治的困境。”

  ·END·

责任编辑:张义凌

章莹颖案
新浪新闻公众号
新浪新闻公众号

更多猛料!欢迎扫描左方二维码关注新浪新闻官方微信(xinlang-xinwen)

图片故事

新浪新闻意见反馈留言板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2675637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1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