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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警:在这些地方 我们有权执法

港警:在这些地方 我们有权执法
2019年08月12日 00:42 环球网

  原标题:港警:在这些地方,我们有权执法!

  [港警:在这些地方,我们有权执法!]香港警队脸书账号“香港警察”11日晚发布一段视频,就近期出警时遭遇阻拦的情况进行回应。警司刘肇邦在视频中称,近日,香港警察在接到报警后,进入某些公共场所出警时被阻拦,甚至有人质疑警方是否拥有进入某些场所出警的权力。对此,香港警司刘肇邦在视频中援引香港法例和警队条例,对法律授予香港警察的权力进行介绍。  

  “根据香港法例第232章、警队条例第50条,如警务人员合理地相信有人犯有可被判处监禁的罪行,便可作出拘捕。而当警务人员有理由相信一个违法的人进入了一个地方,无论是公共场所还是私人地方,管理或居住该处的人须允许警务人员入内。就算当时警察未取得法庭手令,为避免有关嫌犯逃走,亦可进入该地方,以行使拘捕的权力。”刘肇邦还说,“另外,任何人故意阻挠警察,令警察无法就市民的报案或任何罪案作出跟进调查,都可能犯有‘警队条例’第63条‘阻碍警务人员执行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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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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