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香港多名暴动犯获保释 网友感叹“犯罪代价太便宜”
海外网8月19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19日报道,近年引起众多市民忧虑的“警察拉人、法官放人”现象,在近期的严重暴力案件中继续出现,不少涉嫌暴动罪的被告在法庭应讯后随即获准保释。
有法律学者指出,暴动属严重犯罪,对社会有重大危害,尤其最近香港频现暴动,被告可能在保释期间继续犯罪,法庭批准保释更会释放“纵容”、“美化”暴徒的负面信息。
日前44名被控暴动罪的被告,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后,全获裁判官准以仅1000元保释。而2016年旺角暴乱案中,涉嫌暴动罪的黄台仰正是在获准保释后,弃保潜逃至德国匿藏。
7月27日的元朗暴乱中,4名嫌疑人因“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被捕,之后获高等法院批准保释。另外,策动违法“占中”而被判监16个月的戴耀廷,也在仅服刑四个月后,于近日获准保释等候上诉。
此外据香港东网报道,香港警方日前以涉嫌串谋侮辱国旗罪拘捕4男1女,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人员经调查后,其中1名被捕22岁男子获无条件释放,另外4名被捕男女(20至22岁)则获准保释候查。
网友称“犯罪代价太便宜”
针对多名违法暴力嫌犯被保释,网友们纷纷坐不住了。
专家:对社会安定不利 不宜轻易保释
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顾敏康日前撰文指出,香港的保释机制有“原则保释、拒绝例外”之称,而暴动罪属严重的反社会暴力罪行,对社会有重大危害,尤其近两个月香港频现暴动,被告可能在保释期间继续犯罪,给予被告保释更会释放负面信息,即“纵容”暴徒、令其如“英雄般”重回社会,对社会安定不利,因此对暴动罪疑犯应考虑适用“拒绝例外”,即不批准保释为妥。
曾任高级警务督察的法学博士傅建慈表示,对于非法集结、袭警等严重罪案,许多被告获法庭准以千元保释,市民感到失望和担忧可以理解,因为这类罪行对社会安宁和法治造成极大威胁。他认为,现行条例给予法庭足够指引去处理保释申请,但法官是否“松手”,值得商榷。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副主席、律师丁煌认为,法庭有责任实事求是、审时度势,认真考虑向极端暴力分子发出警告,以免违法风气蔓延,否则法治精神在香港恐怕会荡然无存,社会安定更无从谈起。(海外网/李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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