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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起 保健食品都要醒目标注这句警示语

明年1月起 保健食品都要醒目标注这句警示语
2019年08月20日 15:53 新京报

  原标题:明年1月起,保健食品都要醒目标注这句警示语

  以不少于20%的面积黑体字明示“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

  新京报快讯(记者 许雯)为使消费者更易于区分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药品,理性消费,市场监管总局今天(8月20日)发布《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要求明年1月起,保健食品要醒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警示语。

  警示语面积不少于20%、黑体字印刷

  此次发布的《指南》,对企业标签标识内容进行规范指导,特别是对标注警示用语提出明确意见。

  《指南》提出,保健食品在标签上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警示语。

  为提高警示语的辨识度和清晰度,让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看得更加清楚,《指南》还规定了警示区面积大小和印刷字体。其中,警示区所占面积不少于其所在版面的20%;警示用语使用黑体字印刷;警示用语区内文字与警示用语区背景有明显色差。

  此外,《指南》还要求,保健食品经营者在经营保健食品的场所、网络平台等显要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消费提示信息,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有助于避免保健食品夸大和虚假宣传

  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秘书长刘学聪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中国保健食品行业内夸大虚假宣传问题引起社会反感,消费者反映强烈。

  事实上,保健食品标签管理早已有规可循。按照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但现行法律法规对声明标注的位置和大小没有具体规定,实际生产中,企业往往把它标注在不显眼的位置,字体也很小。

  记者注意到,今年初,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就曾表示,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标签管理,便于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药品的区分,将研究借鉴烟草标签管理方式,在保健产品标签显著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本品不能代替药品”等警示语。

  在刘学聪看来,在当下有限的监管资源面对无限的营销行为的时候,管理部门针对业内的突出问题,采取在保健食品标注警示语的管理措施,在现阶段或许是不得已,但必要的管理措施。

  刘学聪认为,通过警示标识,有利于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自律意识,避免产品的夸大和虚假宣传,也有利于促进消费者正确认知保健食品的功能作用,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小贴士:保健食品消费提示

  1、保健食品是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

  2、选购保健食品要认清、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依据其功能和适宜人群科学选用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保健食品产品注册信息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询。

  3、选购保健食品要到正规的商场、超市、药店等经营单位购买,并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

  4、消费者如对所购买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有质疑,或发现存在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请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也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新京报记者 许雯

责任编辑:闫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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