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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将细化有关性骚扰的规定

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将细化有关性骚扰的规定
2019年08月21日 11:49 新京报

  原标题: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将细化有关性骚扰的规定

  新京报快讯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21日举行第一次记者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同志介绍立法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臧铁伟介绍,2019年4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民法典物权编、人格权编进行了二审,之后4月26日至5月25日,两编草案的二次审议稿分别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其间,物权编草案二次审议稿共收到1132人提出的2286条意见,人格权编草案二次审议稿收到20031人提出的31936条意见。

  关于物权编草案二次审议稿主要有以下意见:一是关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建议进一步降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投票比例要求,便于业主共同决策。二是关于车位、车库的归属问题,建议明确优先无偿归业主使用或者由业主优先购买、承租。经研究,群众普遍反映公共维修资金使用难,以及物业管理不规范、业主维权难等问题,法律草案的规定对此已经有回应。

  对人格权编草案二次审议稿主要有以下意见:一是要求对父母离婚后变更未成年子女姓氏做出规定。二是细化有关性骚扰的规定。经研究,发生在用人单位中性骚扰的主要表现之一是利用职权关系从事性骚扰,并且实施该行为不限于在工作场合。现在的法律草案对此已有体现。

  来源: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责任编辑:祝加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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